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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与福音-张得仁牧师
校务处 发表于 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10:23
 

罗第一次宣教行程,是在罗马帝国行省之一的加拉太省(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地),由于犹太教徒的妒忌和反对的情势所逼,所以,保罗在这次宣教行程中显得来去匆匆。这也导致某些犹太背景的信徒,开始受到犹太律法主义基督徒的影响。他们怀疑保罗的信息和路线,也质疑保罗使徒的职分,甚至认为保罗没有强调“非犹太人也要补受割礼”这点很有问题。(因为加拉太书的写作时间,是在耶路撒冷大会以前,所以犹太人信主后,是否要受割礼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因此,保罗若不马上写信去说明与澄清,他在加拉太省的工作便会前功尽废。在这里,我们看到保罗面对误会时的处理态度,面对误会应当把握机会,去澄清与说明,勿给魔鬼留地步!

由于犹太律法主义者对加拉太省一带教会的影响甚巨,教会对律法的角色和地位之理解产生偏差。于是,保罗在加3:1-4:7对律法的角色和地位提出解释!保罗告诉弟兄姊妹,律法和福音是不同的,律法是神要求人做的,福音是神为人做的。律法的作用是为“显露”过犯,而不是靠它得出路!所以,律法的角色与功能,就好像我们孩提时期,需要老师拿着教鞭告诉我们孰是孰非,甚至是透过律法来提醒我们,神喜悦什么、不喜悦什么。

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该知道律法虽然能够指出我们生命中的罪,却不能够解决罪的问题。律法让人知罪,却不提供能力,且无法给人生命的出路!律法对我们的约束状态,犹如我们是律法的奴仆,但是福音却不是如此。福音让我们得以自由,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被律法定罪的部份都归在耶稣基督身上,而我们的自由状态,就犹如我们脱离了奴仆的角色,神也称我们为他的儿女!我们实在不应再回头做律法的奴仆,这就是保罗在加3:25-26所说的:“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期盼你我都能珍惜这份属灵的福气,也使他人能得到这份属灵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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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33AD4022滕同学 发表于 2014年11月16日 星期日 21:04
 

切都是神的恩典,福音使我们得以自由,使我们得到救赎,使我们得着属天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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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140017钱同学 发表于 2014年11月22日 星期六 16:27
 

我了解,很多人既靠圣灵入门,领受了福音,却又在靠肉身成全,出现有人用律法定人的罪甚至定自己的罪,由此可想,真理是何等的重要,他可以叫人得着自由,但是不明白真理时,人仍然会负奴仆的轭。愿神复兴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