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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祝福的诫命:孝敬父母—邓圣封老师
校务处 发表于 2021年05月7日 星期五 17:35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人人皆知

当自己成为父母,才明白作父母的滋味,就是养育儿女的辛勤、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操心、甚至将自己的心愿投寄在下一代身上等。所以,圣经中的十诫在开首4个关于神的诫命后,立即在第五诫颁布有关人伦的命令“当孝敬父母……”这里没有说明为何将这条诫命安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很可能是因为“当孝敬父母……”是人人都不会问而自知(心知肚明)的、应当要做的行为。可惜,事实上,至今仍不乏恶待父母的实例,更令人毛骨悚然。

态度问题

至于如何孝敬父母,本质并不在乎钱财,而是心态和态度的问题。当父母仍健在的时候,我们应当在主的教导下懂得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例如:咒骂父母肯定不是孝敬父母的行为(出21:17,可7:10);儿女不理会年迈的父母,更是耶稣所责备的(太15:6)。

检视自己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思想是什么东西阻碍了自己能够遵行这个金科玉律的诫命,是不是心里对父母仍然抱着埋怨及憎恨过往不愉快的经历,或父母给你的形象不好,以致影响你不能真心孝敬你的父母。不过,种种的原因都不能取消这条诫命,因为这条诫命是神告诉我们,他是如此重视儿女应有的本份。

神的赐福

在这条诫命之上,神实在是赐福给以色列人藉着遵行神的话,可以住在应许之地得以长久的应许,甚至是第一项作为神圣洁的子民必需遵行的规定(利19:1-3),然而使徒保罗也将这条诫命转赠给基督徒群体一个谚语式的保证“在世长寿(弗6:2)”。但很多人都知道“在世长寿”并不是“孝敬父母”的必然结果。因此,“孝敬父母”的行动就要基督徒出于对神的信心。虽然我们无法用伦理的因果关系去解释这个应许,但神的话安定在天(诗119:89),我们必需相信神赐福给信徒的奇妙安排。

感谢行动

在母亲节,你怎样在主里表达你对母亲的孝敬,就是怎样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而行动的重点,就是父母都能够体会到你对他们孝敬的态度。特别对于患病的父母,你会怎样按照圣经的教导去关怀父母,使他们不会感到孤独无助、过着无依无靠的生活就算是一通电话的问候、一句关心的说话、一点无价又具物质性的心意,都是在孝敬父母的行动范围。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