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21:1—4

 

1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对他们说:祭司不可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2除非是他的骨肉之亲,他的父母、儿女、兄弟、3或未出嫁还是处女的姊妹,因她是至亲,才可以玷污自己。4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为首,就不可从俗玷污自己。

 

利未记21 - 22章是很特别的两章,主要描述胜任祭司的条件以及献祭祭物的条件。M. Hildenbrand为这两章提供了一个扇型结构:

 

A     成为献祭祭司的条件与他们的亲属(21:1—15)

        B     有缺陷的不可成为供职的祭司(21:16—23)

                X     祭司应怎样防止亵渎圣物(22:1—16)

        B’    有缺陷的动物不可成为祭物(22:17—25)

A’    成为祭物的条件与它们的亲属(22:26—28)

 

由以上的扇型结构可见,成为祭司的条件与成为祭物的条件是对应的,供职的祭司与祭物本身也不可有缺陷,祭司与祭物两者之间带有共同的条件。这经文不是要歧视有残疾的祭司,他们不能在圣所供职不是因为任何道德的不洁(moral impurity),而是说明健全的人与祭物象征完整性,是一种礼祭上的洁净(ritual purity),健全的祭物象征最好的祭物,人不可献次等的东西给神,要将最好的献给神,同样地,健全的祭司象征最完整的人,能代表以色列民处理祭物。[当今的处境不再需要会幕敬拜,故「健全的祭司」的要求不再适用 ]

 

民数记19:18—19节说明以色列的平民在接触死尸之后要为自己洁净,就算连平民也必须注意接触尸体所带来的不洁,何况是祭司呢?因为祭司接触死尸不但影响了自己在供职时的生命危险,更加影响全以色列的福祉。因此,既然祭司在民中为首(利21:4),就不可玷污自己。不过对祭司来说,就算处理死尸有危险,他们也可以处理骨肉之亲的死尸(利21:2—3),这是因为没有好好为死人埋葬是一个大恶(参申21:23),比较为祭司招来不洁更邪恶。

 

思想:祭司成为以色列民的代表,把自己完全奉献来处理圣物及献祭的事,因此他们必须无缺陷。同样地,祭物本身也需要无缺陷。到底你是否献呈次等的人生及东西给神呢?很多时,神在我们心中的位置仅是次等,认为只要牺牲生命中的少许,便可以瞒天过海,在外表上装出「献上最好」的假敬虔,为要博取别人的掌声,谁不知这等同把有缺陷的献给主,把无缺陷的留给自己。求主帮助我们能把最好的给主,来回应祂为我们舍身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