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启明牧师

经文:以斯帖记1:21—22

21王和众官长都以这话为美,王就照米慕干的建议去做。22王下诏书,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语言通知各省,使凡作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说本地的语言。

 

    第一章以亚哈随鲁王在邮局关门前、派员赶着要去寄信的图画作为结束。王接纳了米慕干的建议,将私人的尴尬处境公诸于全国子民,通令全国男人做一件连他自己在宫中也办不到的事,那就是「使凡作丈夫的在家中作主」(22下节)。王的诏书透过波斯帝国遍布全国的快递驿站制度,借着骑马的速递员,由京城送出,经过一个驿站传到另一个驿站,无远弗届地,以惊人的速度将消息传达到国内每一个偏远的地方。

    作者非常强调王的谕旨是「用各省的文字」、「各种的方言」及「本地的方言」(22上节)通知全国各族人民。这种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方式,目的是要全国上下都清楚知道并要遵守。波斯帝国版图广大,由多种操不同方言的民族组成,而波斯国大部份的铭文都是三语并列:即古波斯语、以兰文(Elamite)、巴比伦语或亚兰文(Aramaic)。生活在异乡的人在社交生活中若不通晓或采用当地的言语来沟通,必受到相当程度的歧视、奚落和排斥。百姓在家里可用自己的家乡话来沟通,但在社交生活却难以逃避不用当地流行或通用的语言。当时,异族通婚并非罕见,连远离巴勒斯坦故乡的犹太人也不例外。异族通婚使家庭选用何种方言确是一件颇头痛的问题。

   因此,各人选用的方言也带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的含义,因为语言是治国的工具,也是治家的工具。第22节的最后一部分有点含糊不清,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LXX)和英文新标准译本(NRSV)都没有「各说本地的语言」(22下节)这句话。较多学者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每个家庭都要采用男人们的家乡话与妻子交谈,来显示出男人的权威和作为一家之主的身分。这样,作者是要表达丈夫在家中「说话有权威」《新译本》,甚至在家中「可随意发号施令」《思高译本》。

    这样一个威权强制性,甚至以「大石砸死蟹」(强权压迫)的方式,来树立丈夫在家里的威信和要求妻子听从丈夫的命令,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呢?或许昔日封建的社会可以达到表面短暂性的效果,但必定不能促进夫妻美满婚姻的关系和国家和谐的气氛。这样无理外加的法律,只会得到「口服心不服」的回应,滋生人民埋怨及反抗的种籽,造成国家迈向灭亡的因素之一。

 

思想:

试想想你身处的社会或国家,近来有没有一些矫枉过正的法例正在推行?这样做能促进社会和谐团结,抑或更使社会对立与撕裂?较贴身一点,你有没想用一些强制性的主意,来树立你在家庭中的权威?想想效果会是向好或是向坏的方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