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启明牧师

经文: 以斯帖记8:9—14

9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当时王的一些书记受召而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语言,以及犹太人的文字语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太人,以及总督、省长和领袖。10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信差们骑上御用的王室快马去颁布。11—12王准各城各镇的犹太人在一日之内,在十二月,就是亚达月的十三日聚集,在亚哈随鲁王的各省保护自己的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太人的各省各族所有的军队,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产为掠物。13这谕旨的抄本以敕令的方式在各省颁布,通知各族,使犹太人预备等候那日,好在仇敌身上报仇14于是骑御用快马的信差奉王命催促,急忙起行;敕令传遍了书珊城堡。

    末底改得王批准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语言,以及犹太人的语言写一道谕旨,给波斯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太人,并透过王室的信差,快马加鞭的传遍了书珊城堡(9、14节)。

    末底改代王写的谕旨,内容与哈曼的灭族命令有许多雷同之处(参3:12—15节及八9—14)。这个谕令的内容确实引起一些道德问题,为何连妇女孩子都要灭绝这么残忍呢?这道谕令怎可说是一道和平的谕令呢?我们只要详细查考研究这道谕令,有三点值得留意 

  1. 这道谕令并非要消灭哈曼族人,其目的只是为解救犹太人脱离被铲除的厄运。末底改并没有写一道谕旨,要立刻把所有的仇敌都杀了。这道谕旨要待九个月后才能实行。波斯国内那些恨恶犹太人的国民,他们有足够时间考虑而放弃这次的血洗大屠杀计谋。只要他们放弃杀戮,不去主动追击犹太人,他们就不会受到报复。
  2. 这是一道自卫性而非攻击性的谕旨;王只准许犹太人组织起来自卫,犹太人只能杀那些袭击他们的人。哈曼是要将犹太人灭族,但犹太人只是反击那些攻击他们的人,而非要灭绝他们。当犹太人将被杀的人数呈报的时候,统称那些被杀的人为「恨他们的人」(9:16),意思即是犹太人是因自卫而杀人。再且,这道命令虽然容许犹太人夺取财物,但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这样做(九10、15—16)。简言之,犹太人并没有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去掳掠财物。
  3. 这道喻旨是一道寻回公道的谕令,使受害者得到补偿;谕旨清晰具体,目的是避免报仇的犹太人超越法令范围。敌人知道有这报复的谕令,会使不敢轻举妄动、轻易犯罪,以免反害了自己,因此这喻令有阻吓犯罪的作用。这谕令就如摩西律法里的以牙还牙(参出21:23—25;申19:20—21),目的是防止受害者超越了报复的界线及避免赔偿过度,是一道公平公义的命令。

    这道阻吓性的谕旨颁布全国,经过了八个月时间的沉淀思考,最理想的情况是到了那天,没有人起来攻击犹太人,那天就不会有任何的杀戳,波斯国全国境内就得平安。因此,这是一道和平的谕旨,而神的心意是叫被掳的犹太人为寄居之地求平安(耶29:5—7)。

 

思想 

主耶稣称信徒为使人得平安的人(man of peace)(106)。愿主帮助我们为所住的城市求平安,也到处散播和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