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邝成中博士

经文﹕加拉太书3:10—14

 

10 凡出于律法的行为都是受诅咒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持守律法书上所记的一切而去行的,都是受诅咒的。」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12 律法并不出于信,而是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得生。」13 既然基督为我们成了诅咒,就把我们从律法的诅咒中赎出来。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14 这是要使亚伯拉罕的福,因着基督耶稣临到外邦人,使我们能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保罗在前段(3:6—9)论到有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外邦人也要因着亚伯拉罕而得着福气(「万国都必因你得福」[3:8])。在紧接着的这一段,保罗具体指出外邦人如何可以得着亚伯拉罕所得到的福气,就是透过基督在十架上的救赎,使人得以脱离律法的诅咒,并藉着信得到着永恒的福气。

 

保罗提到「凡出于律法的行为都是受诅咒的」(3:10),意思是人靠着遵行律法的途径只有一个终局,就是与神隔离,也就是诅咒,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满足所有律法的要求以致可以在神面前得以称义(3:11);另一方面,人却可以藉着信而得称为义(「义人必因信得生」[3:11])。人本来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而要面对因而产生的诅咒,为何却可以转而至因着信称义,并且得到着永恒的生命?重点就是在于基督的救赎工作,祂在十架上代替我们接受了本应是我们要面对的诅咒(「基督为我们成了诅咒」[3:13]),替我们接受了我们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而造成的后果,就是因罪而产生的审判与死亡,以致我们可以脱离我们本该有的诅咒,这也就是保罗所说的「基督为我们成了诅咒,就把我们从律法的诅咒中赎出来」(3:13)。

 

因着基督的代赎,人可以藉着对基督的信,从本是面对诅咒转至得称为义,得着永恒的生命;不单如此,更有着所应许的圣灵(「使我们能得着所应许的圣灵」[3:14]);因着基督的救赎,这永恒的福气就能临到任何对基督有信心的人,包括外邦人(「这是要使亚伯拉罕的福,因着基督耶稣临到外邦人」[3:14])。基督的代赎工作,确实是完全的成就了昔日神向亚伯拉罕所说的「万国都因你得福」(3:8)。

 

信徒凭着信,得以从诅咒转至得称为义,更得着宝贵的圣灵。圣灵要教导我们、督责我们,使我们的生命可以更为神所喜悦、更能为神作见证。你今天的生命是如何的?你是否与神建立了紧密的关系,并顺服祂的带领,以致你的生命能散发基督的香气,吸引更多人归信基督?

 

问题

基督的大爱为我们成就了救赎工作。你过去的基督徒生活是怎样的?是过着常常愿意为主事奉的生活,还是只愿为自己着想的生活?是过着常要讨主喜悦的生活?还是我行我素的生活?你在生活中可以怎样更好地回应对主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