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邝成中博士

经文﹕加拉太书3:19—22

 

19 这样说来,为甚么要有律法呢?律法是为过犯的缘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才结束,是藉着天使经中保之手而设立的。20 但中保本不是为单方设立的;神却是一位。21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对立吗?绝对不是!如果律法的颁布能使人得生命,义就诚然出于律法了。22 但圣经把万物都圈在罪里,为要使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归给信的人。

 

保罗在前段(3:15—18)分别论到律法与应许,而最重要的是, 神要给人的福气是出于应许,人是从应许接受神所给予的产业。在接着的这一段(3:19—22),保罗进一步解释律法与应许之间的关系,就是律法叫人更加看到恩典的需要,而恩典却是从应许而来的。

 

既然神给人的福气是出于应许,那律法到底有何用处?保罗指出了人是有罪,而律法能够叫人知道何为罪(「律法是为过犯的缘故而加上去的」 [3:19]),也能叫人看到所有人都有自身的过犯(「圣经把万物都圈在罪里」 [3:22]),只有基督的到来可以实现神给人的应许,也只有基督的救赎可以解决所有人都有过犯的问题。

 

保罗接着指出律法与应许的分别,就是律法是双方订立的,是以 神与人之间需要有中保(3:19),也就是摩西,但应许是神单方面向人许下的,是不需要中保(单就一方面的一位神就可以了:「中保本不是为单方设立的;神却是一位」 [3:20]),那是单单基于神给人的恩典。

 

律法是可以叫人知道何为罪,而应许主要是基于神单方面给人的恩典,也能解决罪的问题,是以律法与应许二者并不是对立的(3:21),因前者(律法)可以叫人知道后者(应许)的需要,而事实上后者(应许)也能解决前者的问题(律法与人的罪)。

 

今天神已将祂的话语赐予我们,就是宝贵的圣经,神的话语可以清楚的让我们知道有哪些是我们该作的、有哪些是我们不该作的,不单如此,圣灵更是要与我们同在(约 14:16—17, 26; 16:13—14),祂要指导和教导我们行在神所喜悦的道路中。我们凭借神的应许已得着神给我们的福气,就是永恒的新生命,今天我们应当如何回应?就如圣经教导我们的,脱去旧人的罪恶,并且穿新人的新生命(「你们要脱去从前的行为,脱去旧我;这旧我是因私欲的迷惑而渐渐败坏的。你们要把自己的心志更新,并且穿上新我;这新我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从真理来的公义和圣洁」[弗 4:22—24])。

 

问题

基督的救赎已彻底解决了我们昔日罪的问题,并叫我们有着新的生命,今天你的新生命是如何过的?是常常学习过着圣洁生活的生命,还是仍在某些罪中挣扎的生命?你可以如何胜过这些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