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启明牧师

经文:何西阿书2:2–13

 

2要跟你们的母亲理论,理论,─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 叫她除掉脸上的淫相和胸间的淫态,3免得我剥光她,使她赤身,如刚出生的时候一样,使她如旷野,如干旱之地,干渴而死。4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女,因为他们是从淫乱生的儿女。5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怀他们的做了可羞耻的事;因为她说:「我要跟随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们给的。」6因此,看哪,我要用荆棘堵塞她的道,筑墙挡住她,使她找不着路;7以致她追随所爱的人,却追不上,寻找他们,却寻不着,就说:「我要回到前夫那里去,因我那时比现在还好。」8她不知道是我给她五谷、新酒和新的油,又加添她的金银;他们却用来供奉巴力。9因此,我要在收割的日子收回我的五谷,在当令的季节收回我的新酒,也要夺回她用以遮体的羊毛和麻。10如今我必在她所爱的人眼前显露她的羞耻,无人能救她脱离我的手。11我也必使她的宴乐、节期、初一、安息日,她一切的盛会都止息。12我要毁坏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就是她所说「我所爱的给我为赏赐」的;我要使它们变为荒林,为野地的走兽所吞吃。13我要惩罚她素日给诸巴力烧香的罪;那时她佩戴耳环和珠宝,跟随她所爱的,却忘记我。这是耶和华说的。

 

先知何西阿在前面(1:10–2:1)指出公义的神是慈爱的。然而,这位慈爱的神亦会施行公义的审判(2:2–13)。神的审判也连累到犯罪的以色列儿女。「我必不怜悯她的儿女,因为他们是从淫乱生的儿女」(4节)从淫乱生的儿女」(4节下)可有三个含意:1.何西阿不是他们的父亲;2.儿女自己也涉足淫乱;3.儿女被母亲的淫乱沾污。第三个意思较为乎合上下文理,即母亲的行为(5节)也牵连到儿女身上。俗语有云:「没有人是孤岛,每人都是大陆岛的一小片,彼此相连,互为影响。」亚干犯罪,连累以色列人(参书7章),同样,歌蔑不羁,也牵连她的儿女。

 

先知用城门口之法庭诉讼形式指出以色列忘恩负义、认贼作父的悲哀。在此诉讼里,被告的妻子,代表以色列。提出诉讼的是丈夫,代表耶和华神。控告者并没有向被告直接说话,而是向法庭说被告的不是,请求孩子们,就是那些仍然忠于耶和华的以色列民,控告他们的母亲,即那些背道的以色列民(参2:2节上)。指控的内容简单清晰,即「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2:2节下)。原告的用意并非要离婚、断绝夫妻关系,而是要求他的妻子远离淫乱、不再作妓女,好让他们两人最终可以复合。丈夫是期望婚姻可以得到挽回,夫妻的关系得到像当年求爱的日子(参2:14–15)。神一直都期待子民归回到他的怀抱中。

 

究竟以色列的问题在那里,犯了什么罪呢?先知指出他们犯了双重的错误。首先,他们将一切丰收的赐福,即生活上的一切所需,如大麦小麦作成的饼、灌溉或饮用的水、保暖或作衣服的羊毛和麻,及宗教礼仪用的橄榄油等(参5节)归功于迦南宗教繁殖的神明巴力,而非救他们脱离埃及奴役的耶和华神。他们不知道(8节)及忘记(13节)一切的好处是出自爱他们的耶和华神。简言之,他们是忘恩负义、认贼作父。其次,他们的罪行是贪婪自私、逞强霸占的受惠者;他们连妓女都不如,因为妓女是等待恩客上门,而他们却是主动追逐所爱的人。他们贪婪地、热情地及兴奋地渴望追随敬拜巴力。

 

先知用了4次「我的」,即我的五谷、我的新酒、我的羊毛和我的麻(5节)来强调以色列民一切的好处都是从耶和华神那里来的。以色列民如此善忘,竟将一切的恩惠归功于他们所拜的偶像。简言之,以色列是不知恩、不记恩,更是忘恩的子民,神又怎能坐视不理呢?因此,他必夺回子民的一切福气和让他们在所爱的人面前蒙羞(参9–12节)。最后,就是打回原形,回归一无所有的悲惨景况。 

 

思想:

 

雅各书的作者提醒我们「各样美善的恩泽和各样完美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117)。求主怜悯我们切记作一个知恩、记恩及报恩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