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慧儿博士

经文:俄巴底亚书15–16

 

15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万国;你所做的,人也必向你照样做,你的报应必归到自己头上。16 你们在我圣山怎样喝了苦杯,万国必照样不停地喝,且喝且吞,他们就必归于无有。

 

第15a节提及“耶和华的日子”的片语,在旧约先知书,特别是十二先知书中,经常出现,一般是指上主降罚行恶的国家的日子。这些国家,可以是属神选民的以色列或犹大,又或者是以东,以及外邦的国家。至于“上主的日子”什么时候会来到呢?根据第15a节,“上主的日子”临近,也就是说,“就到了”《现》;先知乃是警告以东要把握机会,尽快从恶行回转过来。第15ba节:“你所做的,人也必向你照样做”,重复两次“做”这个动词;第一次采用主动语态,第二次则采用被动语态。当中,由谁来向你……做,是没有说明白的;不过,神这位主角,却是呼之欲出。“对等惩罚法”,是神早于摩西时期已经颁布的法令。申命记19:15–21论到在公开审讯的场景下,如果核实有人犯罪作恶,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19:21b)。另外,耶利米书50:15b和29a及以西结书16:59,都有类似“他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说法。神要加诸以东身上的惩罚,不过是把祂所定下的律法贯彻始终。

 

第16aa节:你们在我圣山怎样喝了苦杯,原文并没有“苦”这个字眼。第16aa节涉及至少两方面的诠释问题:其一,“你们”是指什么人;其二,“喝了”,是指喝了什么。《和》的译文把“你们”视为是神的选民犹大人,“喝了”是指:喝了苦杯,即犹大人受到了神的惩罚。另一方面,是《思》的译文所持的立场:“正如你们曾在我的圣山上痛饮过”。《思》乃是把“你们”视为以东人,而“喝了”则是指:狂欢地痛饮。将“你们”视为是指以东人的看法,其实是比较合理的。一:俄巴底亚书全卷书的第二人称:你,全部是指以东;16aa节的你们,顺理成章也是就指以东。二:相关的一点是:全卷书基本上都是向以东讲话,从来没有向犹大讲话。第17–21节提及雅各家、约瑟家、便雅悯人、以色列大军及耶路撒冷人的时候,都是用第三人称。因此,第16节开始的这最后一段经文,不一定是在向犹大人讲话。三:“你们怎样喝了”,与第15ba节的“你所做的”,两句话相互平行;因此,你们与你,应该是指同一组人 ── 以东。至于第16aa节的“喝了”,可以是指狂欢畅饮,而第16ab节万国喝的,则是神忿怒的杯,两次的喝,有不同的指向。以东在神的山上狂欢畅饮,可以是喻指以东目睹犹大沦陷于巴比伦手中,自己又曾经参与征服以及掳掠神的选民而欢喜快乐,大事庆祝。不过,以东纵然此刻可以痛饮,可是,有朝一日,她还是会受到神的惩罚的。第16ab节:万国必照样不停地喝,是指万国也会像以东一样地喝;不过,是喝神“忿怒的杯”。这样的解读,是假设万国所做的,与以东类似,都是与神和祂的子民为敌,以致会受到神的惩罚。第16b节:他们就必归于无有,也就是说,“他们就不再存在了”《新》,或者是:“终归消灭”《思》。

 

 

思想:

神不只是慈爱的,也是公义的;在祂认为适当的时间,会施行报应在行恶的人身上。面对这样的一位神,我们应该如何行事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