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赖建国博士

经文:民数记61316

 

13拿细耳人的条例是这样的:离俗的日子满了,祭司要领他到会幕门口,14他要将供物献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的一岁小公羊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的一岁小母羊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15一篮用油调和的无酵细面饼和抹了油的无酵薄饼,以及同献的素祭和浇酒祭。16祭司要来到耶和华面前,献上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

 

圣经里记载多位献上作拿细耳人。他们有的是因为神的选召(像施洗约翰,路1:15,7:33),或是父母亲献上(像参孙与撒母耳,士13:5;撒上1:11、28)。不过最重要的是自己甘心乐意献上,像雅各的儿子约瑟,被称作“与弟兄有分别之人”nǝzîr,与拿细耳人nezer同词根(创49:26)。耶利米先知曾邀请利甲族人来,为他们置酒,但是他们不肯喝,说:“因为我们祖先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曾吩咐我们说:‘你们与你们的子孙永不可喝酒’”(耶35:6)。

 

然而,未必每一个拿细耳人都能坚守这个愿。像参孙,曾违反拿细耳人愿的每一项规定。更有人故意逼迫拿细耳人喝酒,要他们违背所许的誓愿(摩2:12)。    圣经没有女性作拿细耳人的记录。不过,她们若许愿,也当与男性拿细耳人相同。耶和华的使者曾嘱咐参孙的母亲不可喝酒,暗示她可能暂时许了拿细耳人之愿(士13:4﹣5)。 许愿作拿细耳人可以有期限,也可以终身作拿细耳人(像参孙与撒母耳)。拿细耳人许愿期满,可经一定程序回复一般的生活,包括可以喝酒、剃头发等。像新约的使徒保罗,向神许过愿,后来在哥林多附近的坚革哩剃了头发。他到耶路撒冷时,曾带领四位有愿在身的弟兄,与他们一同行洁净礼,让他们得以剃头(徒18:18,21:24、26)。他们要经由祭司的协助,献上燔祭、素祭、平安祭。而献上赎罪祭,不是因为罪,可能更好解释作“洁净祭”,代表身份地位的转换。本段经文中,七次提到祭司(民6:10、11、16、17、19、20[2次]),再次说明此种身份转换须由祭司来认证,也引入下一段祭司的祝福祷告。

 

思想

拿细耳人是神拣选祭司以外的另一种选择,让人可以自愿献上,过着相当于大祭司那样高道德标准的生活。他们像先知与祭司,是社会中的清流,深受广大群众敬重。生命影响生命,带来整个群体的净化,灵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