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

哥林多后书 4: 5-6      

 5 我们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 

 6 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

保罗曾对哥林多信徒说︰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上帝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1-2)

我们传的是耶稣基督的故事,不是我们自己的故事,就算我们讲述耶稣基督在我们身上的作为,以自己的故事为见证,我们至终也是要对方认识耶稣而不是我们自己。传福音者不能突显自己,不能突出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就算我们有上佳的口才,要是对方乃因我的口才魅力而接受的话,他信的便是我而不是基督了。

基督是主是保罗所要传讲的福音,他一直传扬的便是这个信息(罗10:9;林前12:3)。基督是主,祂既是我们的救主,又是我们人生的主宰。

若基督是主,我们当然便是仆人了。

传福音是耶稣基督颁布的大使命,并且是依据祂在宇宙人间的最高权柄而实践的使命(天上地下所有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领受传福音使命的人一定是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多次在书信的起首,自称为耶稣基督的仆人。

因着传福音的缘故,保罗不仅成了耶稣基督的仆人,也成了所有待传者的仆人。

传福音不可能以一个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做。因为甚少人是主动来求我们告诉他们甚么是基督信仰的,倒更多是我们主动告诉他们甚么是基督信仰。我们要求别人听我们,我们恳求别人听我们;特别是跟我们有密切关系的亲人和朋友,我们比他们更知道信与不信所带来的终极性分野,所以比他们更迫切地要将福音给他们。他们看不到福音的必须性和迫切性,我们却看到了。传福音者都是仆人,是未信者的仆人,矢志服侍他们,为他们的生命改变与成长而付出一切。

传福音的使命使人沦为仆人。没有这个仆人的心态,我们是很难有传福音的持续性动机的。

传福音是使自己降格的行动,不少信徒因此害怕做这个工作。甚么叫降格?传过福音的人便知道了。本来你跟同学和同事平起平坐,谁也不欠谁,各有各的路;但一旦你觉得有责任向他们传福音,便立即觉得自己欠了对方,便自然矮人一截。你想邀请他们上教堂,参加布道会,于是不停邀请,又请吃饭,又送他们礼物。

思想:

明明传福音是将好东西给对方,是明益对方的行为,你自己一点益处都没有,又不会分红,又不会有奖品,为甚么还要三催四请低声下气?为甚么要出钱出力这么「蚀底」(吃亏)?答案很简单︰因为传福音使我们降了格,我们成了被传者的仆人。

弟兄姊妹,你有没有因着福音使命而甘愿为人作仆人的经验?你的领受是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