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邝炳钊

诗篇 十五 1~5

15:1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

15:2 就是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

15:3 他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

15:4 他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

15:5 他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

 

本篇是进殿诗。古时以色列人从各处前往圣殿朝拜神,男士每年更要到圣殿三次(无酵节、收割节、住棚节)。本诗叙述民众站在圣殿门外求问进殿者的资格,说:「谁能寄居你的帐幕?谁能住在你的圣山?」祭司代表神回答,列出敬拜者应有的十项要求(2~5中),又以应许(5下)结束本诗。

 

十项包括:三项正面(2):行为正直、作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三项反面(3):不以舌头谗谤人、不恶待朋友、也不随伙毁谤邻里。两项正面(4):眼中藐视匪类却尊重那敬畏耶和华的人、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两项反面(5上):不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

 

奇怪的是,这十项要求并无提及普遍认为与敬拜有关的三方面:第一,没有提及人对神应有的态度(可比较十诫「不可亵渎神的名字」,以及旧约其他经文强调守律法和不要拜偶像)。第二,没有论述礼仪上的要求(如十诫要求守安息日,以及旧约论及的献祭和守节)。第三,没有提到严重的罪行(如十诫提到的杀人、奸淫等)。

 

本诗不提及这三方面,或许因为诗人不想读者有错觉,以为尽了宗教本分(如献祭、守节和献上十分之一)、不作奸犯科,敬拜一定蒙神悦纳。诗人期望到神面前的人须省察本身的行事为人,有否做了本诗提及应做的事,以及避免犯了本诗指出不应做的事(尽管这些事好像是微不足道的,如毁谤人)?这令我们想起主耶稣的话: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五23~24)。

 

本诗提醒我们,敬拜神必须有好的品格和行为。为何敬拜神要手洁心清(二十四4,该诗也是进殿诗)?犹太人认为,「相近」不在乎空间或距离上的接近,而是「相似」;意思是:两个人是否相近并不在于他们是否站或坐在一起,而是心态是否相似,如阿摩司所说:「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三3)真心敬拜神的人应愿意学效祂,按祂吩咐行事为人,以致越来越像祂。敬拜不只是我们的一些行动(如唱诗、祈祷和读经),而是甘心遵行我们敬拜之神的吩咐,让我们和祂更相似(可参新约所说的「效法基督」)。

 

我们敬拜神要留意自己的品格和行为,因如以赛亚的问题:「谁能与吞灭一切的火同住呢?谁能与不断燃烧的火同住呢?」(赛三十三14),以及希伯来书作者的提醒:我们的神是烈火(来十二29);到烈火(神)面前敬拜的人怎能不省察自己有没有得罪祂,犯了干犯祂的罪?基督徒可以透过大祭司主耶稣到神面前认罪,虽然如此,仍要小心,不可随便犯罪或活在罪中,免得我们的敬拜不被神悦纳,因为违反了本诗那十项要求。

 

祈祷

神啊!或许我们一向以为敬拜你是很随便和畅快的事,只是唱咏我们喜欢唱的歌,诵读熟悉的经文;求你让我们透过第十五篇有新的体会,以至我们敬拜你之前谨记省察自己,而不只是守圣餐时才这样检视。

 

祷读

请自行选择经文直祷、化祷和代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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