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少琪

罗马书1:14-15

 

1:14无论是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

1:15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一份「必须还债、欠债要还恩」的心是保罗能「排除万难,一生向前」的重要推动力。罗1:14直译是「无论是对希腊人(Greeks)和土人(Barbarians),无论是对聪明人(wise ones)和愚拙人(thoughtless ones),我是一个欠债的人(I am a debtor)。」「土人」指未有文明的人,「愚拙人」指没有思想和文化的人。保罗感到自己欠了世人的债!其中也包括罗马人的债!他的身分:我是欠债的人(I am a debtor)!

 

情愿尽我的力量(as much as in me)有尽我能力的意思。主耶稣曾用一个欠了「一千万银子」(原文是「一万他连得」“ten thousand talents”)仆人的比喻,虽然主人宽免他这价值达五千万个银币(denarius)(以一日工资一银币算;以每天工资港币400元算,这是200亿元)的债务,但他却不放过一个欠他「十两银子」(一百银币a hundred denarii; 约值4万元)的人。我们蒙恩是领受何等浩大的恩典,我们有否竭力还福音的债呢?保罗不是那种马虎还债了事的人。他领受了浩大恩情,领受了福音使命后,是一生尽力竭力还福音的债。保罗曾这样表明心志:「我也为此劳苦,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西 1:29)

 

六十年代末家父营商,因周转不灵欠下银行巨额债项。当时代很多人欠债不还。但爸爸咬实牙龈,每年逐步偿还,经过十多年才完全还清,银行职员称许家父:「有诚信!」我为他这生命素质自豪。我们是否知道我们曾欠下巨债,领受了巨恩。我们又有否还福音的巨债呢?抑或,我是逃避债务,是忘恩负义的赖债之人呢?

 

章力生牧师信主前非常骄傲。21岁在北京当大学教授,26岁当院长。朋友形容他「傲骨令人钦佩,傲气令人担心」。46岁时应聘赴印度讲学,临时转赴印尼,结果就在印尼信主。他信主前的46年为国家写作五百万字,信主后的46年为天国写作五百万字,留下了约一千万字的文字贡献。他是一位愿意一生还福音债的福音大使。

 

思想

保罗的名句提醒我们:「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 9:16)你立志一生「蒙恩、还恩和还福音的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