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少琪

罗马书2:12-13

 

2 : 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2 : 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律法(nomos)(law)是罗马书重要用词,共出现74次,首先在这段出现,共4次。和合本习惯翻译为「律法」,但若用现代用语,也可以翻译为「法律」。和合本的「律法」一词来自不同用词,最有名的是希伯来文torah妥拉这词。「妥拉」(Torah)主要指摩西五经。新约谈到律法(nomos)时,大多指摩西五经(路 24:44; 约 1:17),但也有指向旧约整体的教导(约10:34; 12:34; 15:25);对犹太人来说,也有看为犹太教的成文与口传律法

 

旧约的律法是神给祂子民宝贵的教导和指引。主耶稣强调:「律法」(nomos)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摩西曾谈到神的律法将犹太人与其他民族分别出来:「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这就是你们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他们听见这一切律例,必说: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 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祂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申4:6-8)

 

保罗强调:「因为,不是那些听律法的人在神面前是义人,乃是行律法的人将被称为义。」(罗2:13直译)谁是义人?不是有律法的人或听律法的人是义人!所以,犹太人既然像世人一样都有罪,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他们也必须因信耶稣称义!保罗的教导否定了现代一个错误观念:犹太人可以凭旧约,不需要耶稣,也能得救!

 

犹太人不能骄傲!基督徒不能骄傲!基督徒的儿女也不能骄傲!我们都需要因信称义!我们都必须远离罪恶!

 

思想

你有为犹太人信主祷告吗?你有否自恃曾受洗就不用敬虔吗?你有为那些曾信主,但现今远离神的人祷告?今天就为远离主的亲友和基督徒祷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