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少琪

罗马书2:17-18

 

2 : 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 

2 : 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

 

罗2:17-18有五个现代时态的动词,突显不少当代的犹太人因领受律法的教育而自夸:「你被称为犹太人,并依靠律法,并以神夸口,并知道祂的旨意,并分辨那些贵重的事,从律法受教。」犹太人自认比那些「只有朦胧的神律法概念的外邦人」优胜得多!

 

犹太人自夸是神的子民,有律法护卫,有独一的真神,知道神的旨意,并能分辨哪些是神看重的守则。他们虽然长期被掳,但心里充满了属灵的骄傲,实在高人一等!但这些骄傲有益处吗?若他们犯罪,这些骄傲反而拦阻他们谦卑承认自己是无力自救的罪人,拦阻他们信得永生。主耶稣就曾严责熟悉律法的法利赛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7-28)

 

基督徒也要提防这种危机,不要成为多道理少行道的人。宋尚节曾说:「神救罪人,但不救假冒为善的人!」我想,他的意思是指,当人能承认自己是罪人,就有机会谦卑自己悔改信主;但人若假冒为善,就会找借口,要面子,不愿悔改,也最终得不着救恩!扫罗王和大卫王都曾犯罪!扫罗王重视的不是悔改,而是面子,他对撒母耳说:「求你在我百姓的长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举我。」(撒上15:9,21,30)最后,他渐渐走上埋没良心的沉沦之路。相反,大卫能有错就认: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他最后能悔改认罪、得再亲近神(诗51:4,17)。

 

思想

你常常述说神的话吗?你有「行道的决心、怜悯人的心怀和谦卑的生命」与这「自夸」相配吗?越懂得神的话,我们若犯罪就越没有借口──要晓得多作神话语的师傅,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你是内外一致行道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