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汝诚

申30:11-14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遵行律法怎么不难?就连立法和学习法律都不容易,否则律师的收费就不会那么昂贵。在香港,相信没有那个人曾把所有法律读一遍。自中古时期以来,犹太学者对本段的解释提出了两个疑问:

首先,这里的「诫命」是指上文(10节)摩西要求以色列人回转的命令,还是泛指所有的律法?大部份的学者都认为是后者。

其次,「上天渡海」指的又是什么呢?当然,「上天渡海」只是一种修辞的说法,不是认真的。可是,摩西的律法是他上到山上,耶和华下凡(有说是天使下来)传递给他的;所以,要是说这句话是指摩西上山取法也是说得过去的。

换言之,摩西是说:他要走了,再没有人会为他们到山上去取经,而且也不再有需要。神的心意,要传给他们的已经传了,以后就得看他们自己的修为了。

 

以上的解释都有一缺失,就是最后一节清楚说到:律法不必远求,因为它就在人的口中、心中;所指的是刻划在人性中的律法,也就是所谓「人性中的善」。保罗如此解释:

……他们(犹太人)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就是我们所传信主的道。(罗10:2-8)

 

人不单要追求人性的光辉(这是犹太教律法的精髓),否则会和神的义相冲。基督就是神律法的活现,人要因信基督(不必上山渡海)方能真正称义。

 

思想:摩西的律法共有613条,光想想也令人觉着可怕。神藉耶利米先知(耶313134)预言当新约实现的时候,人不必遵循摩西刻在石版上的律法,神的律法是写在人的心上,所以不需要别人指指点点,圣灵能带领神的子民行出神的心意,得着真正的救赎。

我们就是新约时代神的子民,不但要努力学习写在圣经上神的道,更要扩展心中圣灵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