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

哥林多前书6:1-11

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2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3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4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5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6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7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甚么不情愿受欺呢?为甚么不情愿吃亏呢?8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10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要掌握这段落的主题,关键是去解释「不义的人」(1)所指的是谁。这问题亦与本章的分段有关,涉及1-8节与9-11节的关系。保罗在开首将「不义的人」与圣徒作比较(1),在第4节更称他们为「教会所轻看的人」。这班人(众数)到底是谁,应根据信徒彼此相争以致闹上法庭一事去分析,而不宜将他们等同第6节所讲的「不信主的人」,因为保罗在其书信(甚至整体新约教导)从没有教导教会去轻看未信的人。

 

近年有释经者指出,保罗在这里针对的问题跟当时希罗社会的审讯制度有关。当时的司法体制大概分为地方法院与国家级法院,后者的制度比较公平,保罗上诉凯撒便是循国家级法院处理(徒25:12)。前者则处理一般的地方诉讼,制度比较不公平,裁决权在由群众组成的「陪审团」手中。社会上有财有势的人滥用这个制度,凭着广阔的人脉关系,轻易控制了裁决权,产生不义的判决。保罗在这里要回应的问题,很可能是哥林多教会信徒之间的钱债或商业纠纷(「最小的事」2),而其中一方也许是社会上较有权势的人,透过地方法院的不义制度去逼使弱势一方就范。在这背景之下,保罗在这段落应是责备那些对簿公堂的信徒,他们为了私利,竟不惜操控不义的地方法院制度去欺压弟兄(8)。保罗提醒他们,教会一方面有公平审议的权力(1-5);另一方面,信徒不应按一己私欲去行事为人,这正正是不能承受神国的人的标记(9-11,当中的恶行或多或少与私欲有关)。再者,信徒间的诉讼,特别是在不义地方法院下的诉讼,会损害教会在未信的人面前的见证(6)。相反,信徒作为基督的跟从者,应效法基督舍身的榜样,爱人如己,以其他人的需要为优先,活出彼此相爱的见证,不应为私欲,滥用不义的制度去欺压人(7-8)。

 

思想:

你怕「蚀底」吗?你会因为不想「蚀底」而伤害人吗?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引伸出的意义是信徒应处处为人着想,以他人的利益,而非自己的利益作为行事为人的指标。你会怎样实践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