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

哥林多前书7;1-24

1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男不近女倒好。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6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7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若他们常像我就好。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12我对其余的人(不是主):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16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18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19受割礼算不得甚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甚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2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21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2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24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甚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打从这一章开始,保罗以几章的篇幅,逐点回应哥林多信徒对于教会运作与信徒生活的种种提问。第7章主要针对婚姻与独身的问题;第8至10章是解答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第11章是信徒聚会的衣着与秩序的问题;第12至14章则是回应属灵恩赐的问题。

 

从7:1推断,哥林多教会中有人主张禁欲(1b,参《新汉语》的翻译与注解),甚至鼓励离婚以表现敬虔(10-16)。保罗先回应一系列有关婚姻的问题(7:1-24),包括婚姻与亲密关系(1-7)、未婚的人(8-9)、离婚的问题(10-16),进而带出蒙召身份的讨论(17-24)。保罗反对禁欲就是敬虔这种讲法,指出已婚的人要按着恩赐去爱与尊重自己的配偶,实践婚姻的要求,以此见证神,及防止淫乱的事在他们中间蔓延(2-7)。按着主的教导,保罗亦反对信徒离婚。此外,他又提醒有未信配偶的人,若是能行就不该离开配偶与儿女,要在家中作基督的见证,帮助未信的家人有机会信主(10-16)。总之,大原则是:各人应按照主所分给各人的恩赐,及蒙召时的身份去生活(17-24)。这可能反映有信徒—尤其是较激进的、强调神秘色彩的属灵经验的信徒—提出信主的人应该脱离蒙召前的情况(包括婚姻、职业等),甚至应突破社会文化上的界限(参11章蒙头的讨论)。但保罗反对这种讲法,强调各人应按神的呼召,并祂赐下的恩赐去行事为人(24)。

 

思想:

1. 今天教会也许比较多讨论独身的恩赐,但保罗在这里却指出,无论结婚与独身均是恩赐(「各人从神领受各自的恩赐」7)。根据这里的教导,独身恩赐就是以正面的态度去运用独身的自由事奉神;婚姻的恩赐则是 以正面的态度去实践婚姻的要求(同房、相爱、彼此尊重等),夫妻二人同心配撘去事奉神。这提醒我们,不要过分高举某一种恩赐,倒要寻求互相配撘,去服侍神、服侍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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