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耀鹏
尼希米记10:32-34

 

32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献三分之一舍客勒,作为我们上帝殿之用:33为供饼、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初一、节期所献的祭和圣物,以色列的赎罪祭,以及我们上帝殿里一切工作之用。34我们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抽签,每年按父家定期将奉献的木柴带到我们上帝的殿里,照着律法上所写的,烧在耶和华-我们上帝的坛上。

 

  犹太人在尼希米的带领之下修建城墙,五十二日之后修建竣工,全民在利未人的领祷之下一致发出感恩的呼声,然后由一班领袖带领他们签名立约表示他们愿意认真顺服神:首先在他们儿女的婚姻上追求圣洁;其次守安息日为圣日,在适当的时候收敛心神,休息敬拜事奉神;第三方面他们愿意在事奉上超额付上。

自己定例.顾念圣工(10:32-34)

        34节提到「照着律法上所写的」,但32节却提到「我们又为自己定例」,意思是他们一方面按着神的律法的要求服侍,另一方面在事奉上又主动额外「自己定例」。教会越增长,事奉的需要肯定越多,但有些会众却会认为自己不做别人都会做的心态,便对教会事工袖手旁观,甚至漠不关心;当教会人数越多,亦可能渐渐互不认识,甚至连彼此问安亦省掉,形成很多的「孤岛」!教会除了一些主席、诗班、司琴、部长、组长……等有形的事奉岗位外,其实每一位会友最低限度都应参与一个无形的事奉岗位—祷告。祷告是教会最重要及赖以向前的事奉,信徒不论在公祷或私祷上,都要好好地在这个无形的事奉岗位上荣耀神。我们对教会一些无形或有形的事奉是否愿意在一般要求外,更超额付上呢?

有一次我应邀到北美一个城市主领一家教会的周年纪念一连三日的培灵会。周五到达后,由一对在该会担任关顾的夫妇接待我到他们家中居住,他们夫妇两人预先告知在周六下午无瑕相陪,因要去探望一位刚接受手术的姊妹。周六午餐后听到女主人对丈夫说准备好了一壶红枣茶前去探望,可是她丈夫却认为红枣茶对伤口不宜,那妻子却认为红枣茶「正气」,他们各持己见,就算我在场仍然争拗起来。我急步回到客房,没有为他们断理,亦没有劝他们平心静气,以和为贵,不要为小事争执!他们争吵当然不值得鼓励,但为了额外的事奉而争吵亦算特别。夫妇争吵间有为之,亦不是不寻常的事,但为特别额外的替自己「定例」而有的事奉,希望更好的帮助别人而有争吵,真的不是常见!

思想:

今日我们的事奉是否超额付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