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韦安博士

王18:1-2上、17-18

 

18:1 过了许久,到第三年,耶和华的话临到以利亚说:“你去,使亚哈得见你;我要降雨在地上。”

18:2 以利亚就去,要使亚哈得见他。……

18:17 亚哈见了以利亚,便说:“使以色列遭灾的就是你吗?”

18:18 以利亚说:“使以色列遭灾的不是我,乃是你和你父家;因为你们离弃耶和华的诫命,去随从巴力。

 

一个仍然未回答的问题:“为什么要祷告天不下雨呢?”

 

客观而言,“不祷告,不降雨”是以利亚迫使与亚哈王会面的方法。经文这样说:“耶和华的话临到以利亚说:‘你去,使亚哈得见你;我要降雨在地上。’”(王上18:1)在此,经文故意强调“降雨”与“会面”之间的关系。没有会面,就没有雨水。因此,三年不降雨,其实迫使亚哈王与以利亚作会面的准备。是的。三年的旱灾,这个极度困扰的祷告。然而,没有这三年旱灾,亚哈王只会一直藐视以利亚。亚哈王追捕他,却没有会面的意思。然而,因着这场旱灾,亚哈王无法不正视这位先知的话。言下之意,他不能不正视耶和华的话。

 

耶和华的话仍然是整个故事的重点。不是一场血腥的战争。以利亚不是以另一个君王的姿态出现,他也没有膏立兴起另一位王取代亚哈之意。以利亚,以先知的身分出现,他整个行动离不开呼喊、见证、传扬耶和华的话。总的来说,他是上帝的见证。以利亚只能祷告,耐心地等待,并且在其中没有置身事外,地与人一同承受这三年旱灾。这个“和平的困扰”,不是推翻亚哈的政权──这不是先知的任务,那,只能是上帝之道的彰显。

 

因此,方法与手段,是基督徒非常在意的课题。历史上,战争留下的血,是基督徒不能够接受的。因为这些“牺牲”并非成就上帝国!所谓“为了实践更大的善而不能避免的恶”,对基督徒来说是一种罪。基督徒不能忘记主祷文开首的三个祈求:“愿尔名圣、尔国临格、尔旨得成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上帝的主宰胜过一切!这是任何基督徒的行动都不能妄夺的前提。因此,基督徒的伦理,只会介意事情的对错,做法是否合乎上帝的义,从来都不能为着自己所以为的终极美善。

 

“人的忿怒不能成就神的义!”

 

思想:

 

你愿意以纯存单纯的心,追求、彰显、宣告真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