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牧师

林后8:1—6

 

8:1 弟兄们,我把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告诉你们,
8:2 就是他们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
8:3 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自己甘心乐意地捐助,
8:4 再三地求我们,准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
8:5 并且他们所做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
8:6 因此我劝提多,既然在你们中间开办这慈惠的事,就当办成了。

 

保罗差遣提多到哥林多,除了协助调解保罗和教会之间的纠纷外,也期望在哥林多为耶路撒冷穷乏的信徒筹募捐款。其实在哥林多前书的末段(林前16:1—4),他也亲自向哥林多信徒做了这样的吩咐,并强调这是他向包括加拉太在内的众教会的一贯教导。

 

也许由于保罗和哥林多信徒之间的纠纷尚未解决,以致提多的筹款任务推行得并不顺利,用了足足一年时间,仍未能办成(10)。资料所限,具体情况我们是无法得知的。如今随着保罗和哥林多信徒的关系解冻,保罗相信这是合适的时机,让募捐的计划得以完成。他希望他们先筹足款项,预备妥当,待他第三次到访哥林多教会时便可收取,不会耽误。

 

要求各地教会出钱帮助耶路撒冷的穷乏信徒,是保罗的一贯教导,所以这也是他向马其顿众教会的教导。保罗最少曾在马其顿省两个地区的教会服侍过:腓立比和帖撒罗尼迦。保罗引述马其顿教会的奉献表现,作为一个见证。

 

马其顿的信徒远较哥林多的信徒贫穷,却非常乐意捐献。保罗说他们的乐捐,乃是上帝施恩给他们的一个证据:“我把上帝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告诉你们”(1)。这是非常重要的真理。我们是否富足的人,并不显示在我们拥有多少之上,却显示在我们愿意奉献多少之上。不管我们实际已拥有多少东西,只要我们仍未满足,仍觉得必须追求更多,并认定所有的一个都不能少,不肯与别人分享,我们便仍旧是贫穷的人;惟有我们自觉富足,且富足到一个能够与别人分享的地步,便显出我们是富有的人。马其顿教会的捐献,不仅是他们对别人施恩的证据,也是上帝向他们施恩的证据。

 

当马其顿众教会乐意参与奉献行动的时候,他们其实是正为福音的缘故而遭遇逼迫(参帖前1:6,2:14—15)。我们无法确知“患难中受大试炼”的详情,但经济上的损失应是无法避免的;换言之,他们是在贫穷缺乏的情况下作出爱心的奉献,保罗什至形容他们是在“极穷之间”。他们的奉献不是按照他们的能力,而是超过了他们的能力(4)。这样的奉献精神尤其难能可贵。好比耶稣基督称赞奉献两个小钱的穷寡妇一样,不但奉献有馀的,而是连养生的也拿出来。不过,圣经鼓励我们做过于能力的奉献,却没有要求我们必须这样做,也没有要求我们将之变成一个宗教的严格规定。

 

保罗曾赞赏腓立比信徒在奉献上的慷慨,总是主动并尽力舍出去(腓4:10—19),这也是本段他夸赞马其顿众教会的一个旁证。

 

保罗还指出,马其顿信徒的奉献,并非仅是出自听从保罗的吩咐。鑑于马其顿信徒的穷乏,保罗其实不好意思向他们开口要钱,心中或许认定他们不是他的募捐对象;他们却不止一次主动要求保罗容许他们参与,让“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4)。奉献不是一个义务,而是一个权利。

 

一切的德行都必须出自主动,才有真正的道德价值,在属灵的事上更是如此。圣经一贯强调捐得乐意的人,才是蒙上帝悦纳的(参出25:2,35:5;另参林后9:5;门14节);我们所有的事奉也是如此,不是出于勉强,而是出于甘心(彼前5:2)。耶稣基督在有关奉献的教导上更强调隐藏的要求──不要专门做在人前,不是为满足别人的期望或博取别人的赞赏而做;纯然是认定所做的是对的、必须的,出于甘心而做,否则这便是假冒为善了(太6:1—4)。

 

思想:

保罗宣称,马其顿信徒的捐献是自由和主动的,并且不是为了听从保罗的教训,取悦保罗,而是认定这是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他们对人的听从,都是首先听从上帝;他们对人的奉献,都是首先奉献给主。“并且他们所作的,不但照我们所想望的,更照上帝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又归附了我们。”(5)

保罗希望以马其顿信徒的奉献榜样来感动哥林多信徒,这榜样也感动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