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牧师

林后12:14—19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也必不累着你们;因我所求的是你们,不是你们的财物。儿女不该为父母积财,父母该为儿女积财。

12:15 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难道我越发爱你们,就越发少得你们的爱吗?

12:16 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你们。

12:17 我所差到你们那里去的人,我借着他们一个人占过你们的便宜吗?

12:18 我劝了提多到你们那里去,又差那位兄弟与他同去。提多占过你们的便宜吗?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吗?不同是一个脚踪吗?

12:19 你们到如今,还想我们是向你们分诉;我们本是在基督里当神面前说话。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

 

保罗再提他正安排第三次到哥林多的行程。他重申不接受哥林多信徒的经济援助并非一时冲动的错误决定,即使他们因此产生误会,也不会改变,他可不是忽是忽非的人。所以,他在到他们中间以后,仍不会接受他们的金钱。

 

保罗不是为利而混乱上帝的道的人,他对哥林多信徒一无所求,只求他们生命成长。他用了一个比喻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纯粹付出,不求回报。他们为子女积累财产,却不期待子女为他们积累财富。这比喻也可能是当时一句流行的谚语。

 

我们知道,在古代社会,职业和经济活动空间狭窄,多数人都是子承父业,父亲打渔儿子就打渔,父亲做木匠儿子就做木匠;父母留下财产和工作技能给子女,让他们有一技之长和谋生能力。在多数情况下,子女反哺的机会,是远低于父母对他们的照顾的。

 

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的心态也是这样,愿意耗尽所有时间精力等资源,使他们的灵命(“灵魂”)健壮。说到这里,他又委屈地问:“难道我这样爱你们也是错的吗?我爱你们愈多,便愈少得你们的爱吗?”

 

“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你们。”(16)在前面4:2,保罗强调一个传道者不行诡诈,这是他一贯的做人态度;但这里他却被哥林多信徒冤枉为行诡诈的人,说他之所以不受分文,不愿加重他们的经济担子,乃是一个笼络他们的手段。

 

保罗进一步质问:他和他所差派到他们中间的每个人,包括提多在内,有哪个曾经占过他们的便宜呢?他和他的团队行事原则都是一样的。“我们行事,不同是一个心灵么?不同是一个脚踪么?”

 

不仅是保罗自己,也包括提多在内的整个事奉团队,都奉行同样的原则:事奉乃出于爱,不求回报。被保罗差到哥林多的提多和另一位不知名弟兄,他们同样没有占过教会的便宜,保罗更没有借着他们来套取教会的便宜。他们各人的做事方法是一致的,步履相同,心思相同。

 

保罗最后说,这些话不是纯粹向人做的辩解,而是在上帝面前的自我表白,所以是真实无误的。他总结一句:他所做的一切事,即或曾引起误会,目的都是为了造就哥林多信徒。

 

“一切的事,都是为造就你们。”我们已经思想过这个信息(参10:8)。不过,如同保罗在哥林多书信里不止一次提到(林前8:1,10:23,14:3、4—5、12、17、26),这也是保罗牧养事工的指导性原则(13:10),我们多反省一次也是无妨的。

 

前面保罗说过:上帝加在我们身上的各种遭遇,上帝对我们的管教,都是为了造就我们。耶稣基督降世救人,更是以拯救人赐人生命为目的。“上帝爱世人,什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6—17)

 

保罗在林前3:16—17说了一段非常重要有关造就生命的话:“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因为上帝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败坏人的属灵生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应该说是引致永死的罪的行为。

 

我们必须把造就人视为生活和事奉的最高原则,并以此评鑑个人和教会的行事方式的优劣对错。在个人层面,即或我有自由和权利做一件事,但若是行使自由是不具造就性的,我便甘心放弃自己的自由。在教会层面,要比较不同恩赐在教会里的价值和地位,关键便在于哪一种更具有造就性,因此讲道比说方言有价值。

 

思想:

 让我们立志,说造就人的话,做造就人的事。若是可能,想一件能造就人的具体事情,今天便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