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鴻標牧師

书19:1—9

 

19:1 为西缅支派的人,按着宗族,拈出第二阄。他们所得的地业是在犹大人地业中间。

19:2 他们所得为业之地就是:别是巴(或名示巴)、摩拉大、

19:3 哈萨书亚、巴拉、以森、

19:4 伊利多拉、比土力、何珥玛、

19:5 洗革拉、伯玛加博、哈萨苏撒、

19:6 伯利巴勿、沙鲁险,共十三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

19:7 又有亚因、利门、以帖、亚珊,共四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

19:8 并有这些城邑四围一切的村庄,直到巴拉比珥,就是南地的拉玛。这是西缅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地业。

19:9 西缅人的地业是从犹大人地业中得来的;因为犹大人的分过多,所以西缅人在他们的地业中得了地业。

 

书13章记载约旦河东岸两个半支派获得土地,15章记载犹大支派获得土地,16章记载约瑟支派获得土地,17章记载玛拿西支派中女性成员获得土地,18章记载便雅悯支派获得土地。土地分配基本上是一个极困难的课题,分配的时候总有先后次序,土地範围总有大小的分别。以色列人采取抽签的方法,可以说是公平的。如果其中一个支派不断扩张,其他支派却土地不足,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书19:1—9记载西缅支派从犹大支派的土地中分配土地,换句话说,犹大支派要把自己的土地割让给西缅支派。犹大支派让地是值得欣赏的行为,但是让地并不包括放弃土地拥有权,只是容让西缅支派住在南面的地区。严格来说,犹大支派让地并没有吃亏。既然有剩馀土地,而其他支派却缺乏土地,能够分享土地可以赢取友谊及其他支派的尊重。西缅支派虽然分得犹大支派南面的土地,不过经文记载的十七座城,十三座在南地,四座在设非拉,这些城镇的拥有权及附近的地界并不清晰。由于西缅支派没有专属他们的土地,因此,西缅支派日后很自然与犹大支派同化、融合在一起。旧约圣经其他经卷什少再提及西缅支派,他也完成了历史任务。

 

思想:

 

1. 资源分配从来都是艰难的事,要放弃已经拥有的并不容易,犹大支派的慷慨行动值得学习。你愿意学习资源分享的功课吗?

 

2. 约书亚作为领袖,需要说服犹大支派接纳十二支派的共同决定,分享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领袖需要有全局思维,如果你是约书亚,你会如何为西缅支派解决问题呢?

 

3. 约书亚时代的犹大支派,不会想到日后大卫王朝的光辉日子。如果犹大支派的慷慨行动成为日后蒙福的原因,你愿意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