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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赖建国博士

创世记17:1—2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时,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行走,作完全的人,我要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

 

    亚伯拉罕与神立约的第三阶段,记载在创世记17章,内容较之前有大幅更新,我们要分三次来看。首先是神的显现与启示。

    时机:亚伯兰九十九岁的时候。圣经多次讲到亚伯兰的年纪,首次是在他离开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创12:4)。其次是他生以实玛利的时候,是八十六岁(创16:16),那时他已经在迦南地十年,神给他后裔的应许却未实现。现在又过了十三年,神成就祂所应许的似乎更加遥遥无期。

方式:神的显现。这不是耶和华第一次向亚伯兰显现,上一次是当亚伯兰遵命来到迦南地的示剑的摩利橡树那里,耶和华向他显现,应许要把这地赐给他的后裔(创12:7),以嘉许他信而顺服。但是这一次耶和华向他显现,却是在他信心软弱之后,要重新立约,坚固他的信心。

启示:神的圣名。耶和华启示亚伯兰,祂的名字是「伊勒沙代」。「伊勒沙代」(’ēl šadday)这神名的意义已然不可考,笔者根据šad的意义是「(母亲的)乳房」(诗22:9;歌八1),代表神赐给人丰富的恩典,建议把「伊勒沙代」译为「全福的神」,因为这圣名在五经中,主要用于列祖经历神赐丰富的供应(创17:1,28:3;出6:3;另参得1:21反讽的用法)。

要求:行在神面前,作完全人。行在神面前,即是行在神的道路中,遵行祂的旨意和命令。而「作完全人」(tāmîm),更是指纯全无瑕,诚信正直,像无残疾、无瑕疵的祭牲献给神。这是委婉责备亚伯兰娶夏甲生子,却未遵主命。

目的:与亚伯兰立约。立约在本章出现十七次,但不是像15章用「砍劈」(kārat)一个约,而是「赐给」(nātan)一个约,是耶和华主动更新立约,为要赐福给亚伯兰和他的后裔。

 

思想:神的显现都有目的,为要赐下新启示,坚定信心。人的软弱不能拦阻神的恩典,人的灵命当不断更新,人的信心当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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