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启明牧师

读经:23:1—5

经文:23:1—11

 

1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说:「弟兄们,我在上帝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2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3保罗对他说:「你这粉饰的墙,上帝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4站在旁边的人说:「你辱骂上帝的大祭司吗?」5保罗说:「弟兄们,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经上记着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6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7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8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9于是大大地喧嚷起来。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们看不出这人有甚么恶处,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怎么样呢?」10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长恐怕保罗被他们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从众人当中抢出来,带进营楼去。11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

自从保罗到了耶路撒冷结束了他的三次宣教旅程后,路加在21—26章这六章经文里,开始记述保罗必须要忍受的五次审判与自辩申诉。第一次是在圣殿区的西北角落的犹太群众面前(22章)、第二次是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议会里(23章)、第三次及第四次在该撒利亚的犹大省巡抚腓力斯及非斯都面前(24及25章),最后一次则在该撒利亚的希律王亚基帕二世面前(26章)。路加如此详细记述,除了他因为跟随保罗一起到达耶路撒冷,数据唾手可得外(21:15),这与他将保罗为福音牺牲与耶稣的受难事迹比对有关。

保罗面对的大祭司亚拿尼亚是谁呢?(他与九章为保罗祷告的那位同名)。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描述他贪财、侵吞祭司的十一奉献,甚至谋财害命,加上他亲罗马政府,故犹太人非常痛恨他,最后他于公元66年被犹太人的游击份子所杀。

保罗开始自辩说自己一直都是凭良心事奉上帝神后(1节),有两件另人费解的事发生。首先,大祭司亚拿尼亚吩咐人打保罗的嘴(2节)。这个动作实在令人费解,究竟是甚么原因呢?是否因为保罗未问先讲?或是保罗说自己「无罪」而激怒了他?或是亚拿尼亚根本就是一位无理取闹的人?我们没有足够数据评断真正的原因是甚么。

另一件令人费解的事,就是保罗用「粉饰的墙」(3节上)反驳、骂亚拿尼亚之后,他对众人的解释实在不易理解。保罗的指骂形容大祭司像未泡透的灰,涂在摇曳的墙垣上,以为坚稳,其实一推就会塌下来。旁边的人立刻责骂保罗,指他不应该辱骂上帝的大祭司。保罗的响应是他不知

道刚才在辱骂上帝的就是大祭司(5节)。这个回答令人费解,意思可能有两个:保罗因有眼疾而认不出大祭司来(加4:13—16,6:11);因为公会的人都穿上白袍,大祭司坐在较远,难以辨认。另一个原因是保罗是用讥讽的语气,指出未开审就滥用私刑的人,怎会是大祭司的所为呢?

保罗见到议会里有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各占一半,灵机一触,就提出他们之间争论不休的死人复活的议题。这样,他们彼此为死人有没有复活的事闹到面红耳热。最后,千夫长怕出事,就将保罗带回营楼去(6—10节)。

我们看到犹太人要杀害他,千夫长想严刑逼供,犹太人的宗教法庭要盘问他,一连串的遭遇,相信保罗也会担心自己的宣教生涯就此会在耶路撒冷结束。前途凶吉,确实是未知之数。但保罗深信一切都在上帝的手中,他是那位掌管一切的主。就在他未知前程凶吉之时,「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说:「放心吧!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11节)。上帝向保罗保证,他最终必会抵达罗马。然而,他并不知道前面仍要经历三次审讯、过两年监牢的生活,及要经历在惊心动魄、化险为夷的海上旅程等等。保罗虽不知前程凶吉,但他可确信一切都在上帝的手中,因为上帝绝不会背乎自己。

思想:圣诗《我知谁掌管明天》(I Know Who Holds Tomorrow)的副歌:「有许多未来的事情,我现在不能识透,但我知谁掌管明天,我也知谁牵我手。」但愿每位跟随主,事奉主的信徒心底深处都确信无论遇见甚么,是晴天或雨天、是凶是吉、是福是祸,总在上帝的手中,让他牵我们的手走前面的每一步。你是否深信前程凶吉,全在上主的手中掌管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