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以斯拉记9:13—15

 

13 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

14 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15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啊,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以斯拉的祷告以剩下逃脱的人作结束,类似这样的描述是这样:留下这些人(拉9:13)、剩下逃脱的人(拉9:14)及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拉9:15)。到底这样的描述给予我们什么的信息呢?

 

这些关于「余民」的描述主要说明神恩典的记号。按照律法,以色列民犯罪得罪神,理当受到神的审判与被掳,现在神却竟然为以色列民的生命留下剩余的民,因此,以斯拉认为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拉9:13),亦即是,以色列民当得的就是律法书所写的刑罚,就是说神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拉9:14),现在以色列民所受的刑罚是轻于他们所当得,而这种轻判的记号便是「余民」: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拉9:13)

 

神的轻判,不代表神不公义,反之,以斯拉宣称神是公义的(拉9:15),然而,神为以色列民留下余民,让我们在看见在神的公义当中加上慈爱。神的公义不是一种冷冰冰的审判,彷佛只关心人犯罪与否而没有关心人的争扎,若果神只有公义没有慈爱,这样的神便是残酷的神,所有的判决是合法的,但却是无情的;反之,若果神只有慈爱没有公义,这便是溺爱,这种爱没有道德的底线,只寻求和谐和包容,却没有对与错的准则。因此,在以斯拉的祷告中,我们看见神既公义又慈爱,他管教他的子民,却为自己的子民留下余民成为恩典的记号。

 

思想:很多时,我们对人会过度包容,为了保留面子或保持和谐,我们会妥协了公义的准则,在教会内隐恶扬善,包庇犯罪的人。也有很多时,我们对人会冷漠无情,我们会太执着公义的准则,对人却没有怜悯与爱,也不会给人悔改的机会,这样,罪人知罪,但却没有回转的可能,也不能反映救恩的慈爱。我们会问:如何在公义和慈爱中取得平衡?这样的问题是假设公义和慈爱是对立的,而事实上,我们在做人处事上要有十足的公义,但却也要有十足的慈爱,它们不需要平衡,而是要同时保存,在满有张力及矛盾的世界中,做出既有人情味又有真理的决定,相信这是不容易,但却是非常重要的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