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博士

经文:路加福音18:9—14

 

9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10「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11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12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3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14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若这段落没有叙事者开首的评语(18:9)与耶稣的解释(18:14),读者或许会对这比喻的意义感到困惑。基本上,这个比喻透过法利赛人与税吏的祷告,邀请读者去判断这两个人的属灵境况。从表面看,这个法利赛人虔守律法与传统,他懂得感恩,也没有向上帝求什么。毫无疑问,按他所学的道,在他所属的教门而言,他是个出类拔萃的人(18:12)。相反,税吏却是犹太群体中最被鄙视的职业,他们一方面为外邦帝国效力,向自己的人民滥收税款。但同时,要脱离这被犹太人看为不洁的行业也不简单,一来要将讹诈的加倍归还(19:8),失去生计之外还有可能被罗马政府怀疑为不忠!

 

因此,表面上要比较这两人的境况没有什么困难。但耶稣却在结语提出相反的结论,指税吏的义比法利赛人的义算为高(18:14a),因为耶稣所讲的义并不是一般人所看的义──就是能虔守规矩、对道统一片忠心的人,耶稣所讲的义却是一个人在神面前对自己的评价而言(18:14b)。因此,在耶稣眼中,就是在终末逆转的眼光之下,自卑的税吏倒算为义(有关终末逆转,另参1:51—53,6:20—26,10:29—37,14:7—11等)。

 

相反,法利赛人的问题是自以为义人而自高,并因此而藐视身边的人(18:9、11)。诚然,无论自卑自高,都是一个自我的价值判断,自卑的人是因为达不到信仰的要求而自卑,所比较的标准是信仰本身,但自高的人所判断的对象并不单是自己,也包括其他人的状况。这反映自高的人自以为神,因为只有神能判断其他人。

 

思想:

无论是耶稣时代的犹太信仰与今天的基督信仰都涉及以外显的行动去表达其信心但耶稣在这里强调信心的演绎绝对不包括鄙视达不到标准的人、不会因属灵境况的高低去轻看别人。再者,我们在世走天国的旅程,并不是一天半天的事。我们实在不要轻看上帝的时间与能力,今天我们身边的人或许是在属灵低谷之中,我们却不可自以为是的去作判官,以为上帝不能改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