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4:3—7、22—26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4 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按手在牛的头上,把牛宰于耶和华面前。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带到会幕,

6 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7 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耶和华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

22「官长若行了耶和华-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甚么事,误犯了罪,

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

24 按手在羊的头上,宰于耶和华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这是赎罪祭。

25 祭司要用指头蘸些赎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坛的脚那里。

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样。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他必蒙赦免。

 

利未记4章谈到洁净祭的规条主要涉及四种人:

  1. 祭司﹙利4:3—12﹚、
  2. 以色列全会众﹙利4:13—21﹚、
  3. 官长﹙利4:22—31﹚及
  4. 个别人士﹙利4:32—35﹚。

当我们细心查看经文时,便会发现当中有两种关于血礼的礼仪。

 

祭司与以色列全会众的洁净祭所涉及的血礼有以下步骤:

  1.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利4:6、17﹚;
  2. 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幔子弹血七次﹙利4:6、17﹚;
  3. 把血抹在会幕内香坛的四角﹙利4:7、18﹚;
  4. 把其余的血抹在会幕门口的燔祭坛脚﹙利4:7、18﹚。

由此可见,血礼主要涉及三个圣所的地区,包括幔子、香坛及燔祭坛。幔子是分开至圣所与香坛的分界,而香坛也是非常圣洁的地方,只有祭司才能进去幔子及在香坛处理血礼,而血的功用是使坛成圣及洁净,因此我们便明白祭司与全以色列犯罪所带来的污染达到圣所的深处,因此血礼也要在圣所的深处进行来洁净圣所。另外,祭司犯罪能使百姓陷在罪中﹙利4:3﹚,因而使全以色列会众一起犯罪,故血礼所进行的地方也是在圣所的深处,才能为圣所进行洁净。

 

官长与个别人士的洁净祭所涉及的血礼,跟祭司及以色列全会众不同,他们所涉及的血只需要抹在燔祭坛的四角,并把其余的血倒在坛脚﹙利4:25、30﹚。燔祭坛是在会幕的门口,是圣所比较外围的地方,而血礼只需在这外围的地方进行便可,显示他们犯罪所污染的地方比较外围,不涉及圣所的深处。而他们犯罪也不会使百姓陷在罪中,这说明官长及个别人士没有影响全会众的能力,他们的罪虽然也有群体性的影响,但这只是影响了燔祭坛的洁净,他们所需要的洁净也只在外围,犯罪的严重性相对比较少。

 

因此,我们看见一种分等级的洁净,祭司是领袖,他们犯罪的污染比较严重,甚至使百姓陷在罪中,而官长是没有这样的影响力,这叫我们明白作领袖的需要特别小心言行,不要对自己的定力太有信心,要时刻警惕自己勿犯大罪,以致神的圣所的深处被污。

 

思想:当你作领导的角色时,是否警惕自己的言行,能向罪说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