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铭谦博士

利未记7:20—27

 

20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21有人摸了甚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22耶和华对摩西说:

23「你晓谕以色列人说:牛的脂油、绵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们都不可吃。

24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别的使用,只是你们万不可吃。

25无论何人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26在你们一切的住处,无论是雀鸟的血是野兽的血,你们都不可吃。

27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这段经文主要说明「剪除」的条例,「剪除」这字出现在利7:20、21、25、27,主要被剪除的条件有四个:

  1. 人若不洁净而吃平安祭的肉,即是用吃的行动把洁净与不洁净的东西混乱了,带来界限的破坏;
  2. 摸了不洁净的东西而又吃平安祭的肉,即是藉接触把洁净与不洁净东西的界限破坏,是一种越界的行动;
  3. 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正如之前的灵修资料所说,脂油是属于耶和华,吃脂油便是夺取神的物;
  4. 吃血,正如之前所说,血是生命,吃血是不尊重神对生命的主权,不承认神是生命之源。

 

这样,到底我们如何理解「剪除」呢?

 

学者们认为这是一种由神而来的刑罚﹙divine penalty﹚,因为以上四个情况都与侵犯了神的圣洁有关,﹙1﹚及﹙2﹚的情况是把洁净的与不洁净的混乱,而﹙3﹚与﹙4﹚是吃了本来属于神的东西﹙血及脂油﹚,这也是一种混乱。既然神的圣洁不能妥协,犯了这些罪的人也很难成为神恩约的子民,故此必须要被剪除。

 

另外,我们也可透过另外三段经文明白「剪除」的意思:

  1. 「愿他的后人断绝﹙cut off﹚,名字被涂抹,不传于下代!」﹙诗109:13﹚,这代表被剪除的人的后代会受到影响;
  2. 「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cut off﹚」﹙得4:10﹚,被剪除代表不能延续后代;
  3. 「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cut off﹚他。」﹙玛2:12﹚被剪除代表把此人由某个家庭中除去。

 

因此我们看见,被剪除的人不一定受到即时的处决,而是与以色列民无关无分而已。

 

思想:由以上的分析可见,被剪除是一种与以色列民断绝的安排,既然以色列民是圣洁的国度,也是属神的子民,这恩约的子民一定要分享神圣洁的性情,好使此民与外邦有所分别。反之,如果我们没有分享神的圣洁性情,就等于与众民一样,不能活出以色列民的真正身分,这自然与神的性情无分,也自然被剪除了。到底我们是否活在被剪除的生命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