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2:1—4

作者:黄天逸牧師

 

21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

22 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

23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

24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

   

希伯来书中有几段警告性的说话,这是第1段。

    随着1:1—4有关上帝从古至今的「晓谕」,从而让我们看见上帝从古至今的掌权,并且更在这「末世」借着那一位超越的圣子、耶稣基督的「晓谕」,希伯来书的作者要当时候面对着逼迫与挑战的信徒反省一个重要的问题:既然上帝已借着祂的儿子说话,赐下了最后及最完全的启示,那么,到底他们有否「郑重」(2:1上)所听见的这一个道理?

 

    基督教兴起的首三十年,基督徒在犹太教的荫庇下与犹太教一样享有罗马法律的保护,因此,犹太教所受到的特别优待、基督徒都可以共享;例如:基督徒毋须参与对罗马皇帝的个人崇拜。然而,当教会中外邦信徒的人数压倒了犹太人时,基督教就不容易在犹太教的保护之下受到荫庇了。于是乎,当基督徒仍然拒绝在神圣罗马皇帝的坛前上香时,那就被视为不爱国的表现。希伯来书的时代,基督徒在这光景下也就无奈地被整个社会所厌弃和边缘化,甚至要忍受着随之而来的控诉与逼害。对希伯来书的作者而言,在这困境之中是妥协与放弃、以致「随流失去」(2:1下)?抑或绝不动摇、仍然站立得稳,这就是圣经作者最要关注的事情。

 

    2:2—3上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表达,圣经作者在这一节半里用上了拉比「从小至大的推理法」(lesser—to—greater enthymeme)作教导,以激励当时候的听众行动。这是甚么意思?

 

    圣经作者要我们知道:既然那些「违抗和不听从」(2:2;新汉语译本)天使所传的「话语」(2:2)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报应」的话,那么,若是「忽略」了那位「比天使的名更尊贵」(1:4)的圣子而来有关救赎事情的后果,定必是相当严重、「不能逃罪」的,因为,圣子所传递的已经并不单单只是「话语」、却是一个「这么大的救恩」。(按3下—4所讲,这救赎的信息起初是主亲自讲的,但对于作者及收信人而言,他们所听到的显然并非第一手从「子」而来的信息;然而,「证实」一词已表明了这信息的真确性,并且上帝亦已介入这历史的场景中,透过「神迹奇事」、「百般的异能」和「圣灵的恩赐」以作明证。)

 

    透过这样的表达,希伯来书的作者要我们明白:其实并非甚么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才要受到惩罚,事实上,「忽略」救恩的信息、忽视了上帝就已经罪大恶极、不能免于刑罚了。

 

    值得我们思想的是,既然上帝借着圣子将这救赎的恩典显明出来,那么,我们是否都「郑重」这个我们都已经「听见的道理」?问题的背后,圣经的作者其实是要对当时候的信徒(也是对今天的我们)提出一个「委身」与「责任」的要求——不在乎这信仰如何满足和实现自我,却注视于我们应如何回应上帝。这是甚么意思?

 

    新约时代有所谓「荣辱观念」(honor and shame),强调「施恩」与「受惠」之间(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的关系。这就是说,对于受恩惠的人而言,除了感恩外,更要以相对应的方式来回应眼前这位施恩者;否则,就是羞辱了这一位施恩的人。若是如此,上帝既以圣子作为最终极、也是最完全的启示(施恩),那么,我们除了感恩外,也就当以相对应的方式回应这位施恩者,否则的话,我们就成了羞辱上帝的人。

 

 

思想:

    一个世纪之前,内地会宣教士William Borden的名言:「不保留、不退缩、不后悔」(No Reserves, No Retreats, No Regrets)也许正是我们站在今天、思想应当如何「尊荣」我们这一位最大的「施恩者」(上帝)一个相当重要的提醒。

    哪怕我们将要遇上甚么巨大的波浪洪涛,然而,但愿因着我们都「郑重」地听见,以至能够坚定地荣耀上帝的名、站立得稳,一生持定这份对上帝「不保留、不退缩、不后悔」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