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天逸牧師

希伯来书5:1—10

 

51 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或作要为罪献上礼物和祭物〕

52 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

53 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

54 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

55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

56 就如经上又有一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57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

58 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59 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510并蒙神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称他为大祭司。

 

    进入5章,圣经作者接续上文有关「大祭司」的主题,开展了一个相对详细的论述。基本上,5:1—10:18的整个大段落都是围绕这一主题而讨论的(除了5:11—6:20似乎是打断了有关「大祭司」的讨论而已)。

 

    5:1—10可分为两个小段落:(1)1—4节:有关旧约大祭司的资格;(2)耶稣基督具备了大祭司的资格。

 

    关于「大祭司」的资格,希伯来书的作者清楚地指出了一些重要的元素:(a)大祭司的资格并非「自取」(4节)的,却完全是被动地接受上帝所委派;(b)其主要的职责乃是「替人办理属神的事」(1节),那是甚么?也就是为人的罪献上礼物及赎罪祭,因此,大祭司可以说是上帝与人之间的桥梁,只是,按照经文提及「从人间」(1节)一语,却显然要告诉我们,大祭司相对较接近人、与人连系一起的;(c)作为「求情者」,圣经作者要我们明白,大祭司又是一位能够体谅我们这些「愚昧和迷失的人」,因为他们「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2节),因此,他们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赎罪,然后才能为人献祭(3节)。

 

    短短4节经文,圣经作者已然将旧约大祭司的资格陈列出来,为接下来要说明耶稣基督大祭司的身份作准备。然而,紧接下来第5—6节却是两个分别来自诗2:7及110:4的旧约引用。前者强调「上帝儿子的身份」,后者是「祭司的职份」。希伯来书的作者要我们明白甚么?

 

    对希伯来书的作者而言,「儿子」与「大祭司」之间有着相当重要的关系。当他要证明耶稣基督是上帝所差派的大祭司时,首先引用诗2:7,其后才引用更直接与大祭司关连的诗110:4,这种铺排某程度上暗示了上帝儿子的身份已经包含了大祭司的角色;作为大祭司的尊荣,可以说是祂作为上帝儿子更尊荣的结果。

 

    基督作为荣耀的「儿子」和「大祭司」,祂所走过的是一条怎样的路?按7—10节所讲:是一条从「苦难」、「学了顺从」,以至能够忍耐到底的命途(哪怕「大声哀哭、流泪祷告」,以至最终「蒙了应允」、就是一个「顺服到底」的祈求)。

 

    「在苦难中学了顺从」,这对于希伯来书的读者而言,正好就是他们的景况!何谓「顺从」?也就是要效法基督、这一位救他们的「元帅」(2:10)一样,「走完了要走的路、做完了要做的事」。

 

思想:

    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也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是充满了尊荣的;然而,从祂经历「苦难」、「学了顺从」,更「得以完全」可见,祂所展现出的乃是一份对上帝的忠诚。还记得「荣辱观念」吗?上帝(施恩者)既已将这「荣耀尊贵的冠冕」赐给我们(受惠者),那么,我们应以甚么来报答这位伟大又对我们充满爱的施恩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