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天逸牧師

希伯来书10:26—31

 

10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1027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1029 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1030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如何理解这一段警告的说话?

    26节「故意」一词,其实有「深思熟虑」的意思,它表达了一种清楚明确的思想、坚定的意向及付诸行动的倾向。既然上文10:1—18已经清楚表明了基督献祭的有效性,并且没有其他献祭比基督的献祭更为有效;因此,希伯来书的作者要警告当时候那些在挣扎之中犹豫不决、在逼迫面前信心摇动的信徒,若是「故意犯罪」、也就是这种「深思熟虑」过后定意要离弃真道的人,一旦他们决心要放弃这信仰,也就无法回转了,因为再不能有其他献祭可以将他们挽回。圣经作者在27节引用了赛26:11,指出了届时他们的结局就要像先知所讲:「耶和华阿,你的手高举,他们仍然不看,却要看你为百姓发的热心,因而抱愧,并且有火烧灭你的敌人。」也就是说,那些行在上帝道路中的人、并那上帝同在的义人,将要期待着上帝在地上的审判,至于那些虽然领受过恩典,却仍然行在恶中的,则被放置在上帝的敌人的位置上,等候着那火将他们烧灭。此外,希伯来书的作者在随后28、29节里又引用了申17:2—7指出,那些违约又不遵守耶和华吩咐的人,他们的结局就是死亡,而面对这般结局的人,他们实在是不值得「怜恤」的。

 

    透过这样一个严厉警告的说话,圣经作者要告诉我们:上帝与我们所立的约是非常认真、相当严肃的事情;上帝固然是信实守约的主,因此,祂必定为我们「伸冤」(10:30),只是我们要明白,上帝既是一位为子民伸冤的主,那么,祂就更要为自己的儿子伸冤。毋怪乎,来10:30、31里,圣经作者再次引用申命记,借着32:35—36作为对当时候基督徒的一个安慰之余、同时亦作为一个警告。

 

 

思想:

    圣经作者实际上是要提醒我们,因着我们都已经领受过恩典,故此,我们所行的必须「深思熟虑」,切勿随随便便、敷衍了事。事实上,上帝是要求我们同样以一份严肃和认真的态度去回应十字架上耶稣基督所献上的。这样的一种态度,是我们一直以来所看重的吗?我们如何追求在上帝里继续成长以至于「进到完全的地步」(61)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