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文耀博士

歌罗西书3:22—4:1

 

322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服事,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心存诚实,因为你们敬畏主。

323 你们无论做甚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为主做的,不是为人做的;

324 因为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作为赏赐。你们要服侍的是主基督。25行不义的人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

41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要公正,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承接上文,这几节经文把焦点转到主人和仆人的关系上。在原文,「仆人」的意思是「奴隶」(slaves)。同样,保罗并没有用基督的道理废除整个奴隶制度。奴隶在当时的社会里是相当普遍的,譬如在罗马城里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奴隶身份。奴隶只是主人的财产,并没有个人权利。在应用这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两件事情:(1)保罗虽然没有斥责或要求废除奴隶制度,但不表示他认同这个制度。在经文里,我们看不到保罗有任何合理化奴隶制度的尝试。保罗没有论证奴隶制度是合符基督信仰精神的。(2)保罗并不是抽离、独立地处理主人和仆人的关系。这段经文其实是探讨基督徒生整个大段落里(3:12—4:1)的一部份。即是说,保罗把基督徒当有的肢体关系套在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上。保罗可以这样做,原因在于收信人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于是,无论作主人的或奴隶的,都要存感谢的心,奉主耶稣的名行事(3:17)。保罗针对的并不是一般的主仆关系,不一定可直接应用到任何的雇佣关系去。

 

保罗吩咐作奴仆的基督徒,要凡事听从他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服事,像是讨人喜欢。明显地,这是个一般性的吩咐。在一般的情况下,作奴仆的总要事事听从肉身的主人,可是当主人的吩咐违反了基督的道理时,那就另作别论了。奴仆当敬畏的是主基督,无论做甚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为主做的(3:23)。这个吩咐可作两面解释:一方面,奴仆要为基督的缘故事事听从肉身的主人,像是做给主基督的;另一方面,奴仆也要为基督的缘故拒绝去做一切不能讨主喜悦的事。当然,奴仆要为拒绝的行为付上代价,但是也当知道,他们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3:24)。主耶稣基督是使万有与自己和好的上帝,同时也是赏善罚恶的上帝。行不义的人必受不义的报应(3:25)。故此,当奴仆以服侍主基督的心态听从肉身的主人,他们必在基督里得赏赐。同样,当奴仆以敬畏主的理由拒绝听从肉身的主人时,虽然他们受亏损,还是会得着基业为赏赐,而那些行不义的主人也必受报应。当然,作恶的奴仆也会受到报应。主并不偏待人。

 

于是,作主人的基督徒也要效法基督,以公平公正待他们的奴仆。

 

思想:在职场里,人事变动是经常发生的事。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的领导总会为自己组织班底,有些人会进入核心的内围,有些人却无论如何都不被看中。每个领导都有自己的心腹、爱将,这是很自然的事,也是很现实的事。有许多事情并不是个人可以控制到的,也不能在一时之间就改变过来。面对不同的领导和下属时,试试换上另一个角度看事情吧—像是给主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