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启明牧师

经文:路得记3:8—13

 

8到了夜半,那人忽然惊醒,翻过身来,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下。9他就说:「你是谁?」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10波阿斯说:「女儿啊,愿你蒙耶和华赐福。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因为少年人无论贫富,你都没有跟从。11女儿啊,现在不要惧怕,凡你所说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个贤德的女子。12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13你今夜在这里住宿,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路得的要求与波阿斯的回应发生在夜半之时(8节);这一幕则以天亮作结束(13节)。然而,天亮亦非是日光日白的时候,而是人彼此不能辨认的时候就起来了(14下)。叙事者描述这段「夜半」发生的事确实巧妙,一方面是透过昏暗之感来暗示男女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表明重要的事将于这一晚上发生。因为在旧约圣经里「夜半」的出现常与将要发生的事件有关,如上帝击杀埃及头生的(出12:29)及参孙逃离迦萨的埋伏(士16:3)等。今天我们将焦点放在路得向波阿斯的要求,即第8至9节。  

 

到了半夜,可能因为脚上的被或脚部的衣服被掀开,波阿斯感到有点凉意忽然惊醒起来。波阿斯翻过身来,虽然是在夜半之时,也模糊的认出是一位女子,第一个及最自然的念头是究竟是谁家的女子会在夜半时分来到这打谷的地方呢?于是波阿斯就问说:「你是谁?」(9上)这个问题跟之前在田间见到路得时向仆人的询问略有分别;之前向仆人问路得身份时是问「是谁家的女子?」(2:5下),仆人的回答她是那摩押地的女子(2:6上),现在是直接的问路得是谁,似是以平等的身份来询问对方。路得立刻趁机道出她的来意和直接提出她的要求。

 

路得回答说:「我是你的婢女路得」(9下);她用「婢女」('amah')来称呼自己,这个字比2:13节用的「婢女」(shiphchah')《和修》那一个字,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有自由市民身份的含意,可进入婚姻或妻妾的身份。路得一方面自认卑微,另一方面为自己制造空间,方便随后提出的要求。

 

她的要求简单,用较象征性含蓄的用语表达要求缔结婚盟。她向波阿斯说:「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因为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9下)。衣襟遮盖我是中东的婚姻习俗象征性的表达,男性将自己衣角盖在新娘身上,表达缔结婚盟,并用这身体语言象征对女方的保护。「衣角」(kanaph')与2:12节的「翅膀」(kanaph')是同一个字,因此路得的要求本质上是波阿斯自己回应了他曾向路得的祝愿,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2:12)  

 

路得趁机请求波阿斯因为他是至近的亲属。但至近的亲属只有为近亲买赎土地和买赎人的责任,并没有提及娶亲人的遗孀为妻的要求,那是属于「弟娶兄孀」的条例。路得的要求是超越了拿俄米为她寻找丈夫的指示,她的首要关怀是借婚姻为拿俄米夫家繁殖后裔,尽该尽的家庭责任。

 

思想:路得的要求并非单为了自己未来的幸福,而是顾及夫家的前途。我们的祷求又是什么呢?你愿意为别人行多一哩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