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牧师

经文:雅各书2:21—26

 

21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

22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23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上帝的朋友。

24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么?

26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重温昨天读过的经文,我们专注思考雅各「因行为称义」的说法。

要将「因行为称义」与「因信称义」相协调,我们必须了解雅各对信心和行为的辩证观点。

第一,当雅各说一个人若有信心,却没有(相应的)行为,这信心是没有功用的(14节)。这说明雅各是认定信心是优先的,先有信心,后有行为;有了信心,便得有相应的行为。

第二,雅各强调没有相应的行为的信心是死的(17,20节),却没有倒过来说没有信心的行为是死的;可见他关心的是信心的死与活,而非行为的死与活。雅各关怀的重点仍是信心而非行为。(记得吗?他在第一章已在讨论信心的试验和成全了。从篇幅上看,雅各谈信心的比例不比保罗为少。)

第三,雅各所要比较的是「没有行为的信心」和「有行为的信心(18节),两者的分别处不在于信心,而在于行为。两者都有信心,只是前者没有行为而后者有。信心是常数,行为是变项。

第四,雅各所举的两个旧约例子,特别是亚伯拉罕,都是以信心而不是行为驰名于后世。他不过是要修正流行的看法,以为他们光是有信心而毋须有行为;他要指出的是,亚伯拉罕等的非凡信心是由他们的非凡行为得以证明的。

第五,雅各对亚伯拉罕最重要的论断是:「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2节)「成全」就是变得完全,或任务完成的意思。雅各教导的重点是如何让信徒的信心得以完全,如何完成此生的信仰任务。

如此说来,雅各根本不是在做信心与行为孰轻孰重的比较,而是做有行为的信心和没行为的信心的比较,他从来没否认过信心的重要性和优先性,只是强调信心不等于挠着手不做事而已。

信心需要行为来证实,而行为亦圆满信心,所以整个思路是信心→行为→信心。以信心始,以信心终。这里没有跟保罗所批评的「靠圣灵入门,靠肉身成全」(参加3:3)的情况。

雅各说的「因行为称义」,意思应该是「因(有)行为(的信心)称义」。信心是常数,永远是推动行为的动机与动力,并成为行为所要追求的目标。

雅各对信心和行为的辩证关系的教导,对我们是很重要的提醒。没有人可以靠自己的行为赚取天堂的入场劵,我们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个「信」可不仅是心理上的某个倾向,遑论是一次性的点头或举手,而必须附以开放自己,容让圣灵进入生命里,展开翻天覆地的生命重整工程,这是所谓的重生;接着,人亦得宣认耶稣基督是主,接受祂在自己生命和生活里的主权,由祂引导带领,学效祂的榜样,也践行祂所交付的使命。「信」不仅是某个时空里的单一决定,而是有待毕生完成的任务。

我们因着信,开始了一条漫长的信仰之旅,其间我们说许多话、做许多事,也作了大小不一的众多抉择;这些行为没有跟我们的信心分割,反而是受信心所指导的,并为内在的信的一个必然的外在效果: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如此行事。所有行为都在彰显信心,也在完成信心。

这又让我们回到雅各书第一个大段落的主题:雅各认定人生是一场信仰的考试,种种苦难经历都是为了试验我们的信心,也在陶造我们的信仰生命,使之变得完全。

 

思想:

人生若是一条信仰之旅,你在面前将要筹划怎样的行为,好实践你所信奉的生命之道呢?说说一两个人生计划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