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家麟牧师

经文:雅各书4: 1—3

 

1 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么?

2 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

3 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

 

雅各书的第五个段落,我给它的主题是:祈求与知足,由4:1—12。

这个其实不一定能算为新段落,最少雅各没有缀上「我的弟兄们」作为起首语。我们可以看第四章整章圣经为3:14—18的一个应用,并且是特别针对教会的真实景况而做的具体应用。雅各的教导是扣定现实场景而作的。

4:1—3雅各首先指出一些负面现象,才给予因应的教导。我们相信,经文所说的都是受信教会存在着的真实问题。「你们中间的……」,除非我们以为雅各是在虚构故事,否则便得相信它们的事实性。

前面才提到有真智慧的人都是和平之子,能促成群体真正的和平,这里便描绘出一幅截然不同的景象:一个充满贪欲嫉妒、争战斗殴的群体。

我们对受信群体所知有限,按照这4节的用词推敲,情况应该是非常恶劣的。「斗殴争战」可以指暴力战争,也可以仅是争执或争论;但2节提到的「杀害」,即使不是如字面的说法有杀人事件(否则便太可怕了),亦应指着有肢体冲突和实际伤害发生。一间教会怎么会沦落到有人大打出手,甚至造成流血事件的糟糕地步?这可真是匪夷所思。虽然在今天,我也曾听过有教会发生过肢体冲突,肇事者互相扭送到警察局,惟那是跟争夺教产相关的,利之所在,什么原则都摆在一边。但是,早期教会即或不是一贫如洗,也应该没有什么产业,无利可争;若仅是信徒间意见不合,怎会需要武力解决呢?无论如何,从古到今,教会发生肢体暴力的故事,还是极为稀少的。

有释经者推测,第一世纪的犹太基督徒群体,或会混入一些奋锐党人,他们主张以武力推翻罗马政权,恢复犹太人自主的国度。这些奋锐党背景的基督徒或会将尚武精神带进教会。要是教会群体里存在着不同政治主张的人,那信徒间的冲突便不仅局限在信仰范围内,而可以牵涉到更广泛的政治、社会的争论。一世纪的巴勒斯坦可不是和平稳定、安祥和谐的环境。

虽然一切都是推论,没有直接的圣经根据;但可以确定,若教会不是单纯的教会,却变成论政团体,甚或是推动某些社会行动的组织的话,那教会的冲突与分裂是可以预期的。历史上,宗教或会成为暴力甚至战争的成因(这是我们需要承认的罪污);但在今天,我再没听过信徒间会因三一论或基督二性论等重大教义上的不同意见,而造成严重对立,但是,政治上的分歧却常常造成父子反目、肢体对立,教会撕裂。所以,让教会成为教会,让教会仅仅是教会,这是教会合一最关键的原则。

雅各没有详细缕述这个争战斗殴的情况,直接便追问它们的根源:「你们中间的争战斗殴,是从那里来的呢?」接着便自答:「不是从你们百体中战斗之私欲来的么?

「百体中战斗之私欲」:「私欲」是心中的偏爱和欲望,通常是指罪恶的、陷溺性的欲望。这包括对名与利的渴求,也包括对某种信念和主张的偏执;如同前面所说,可以是政治性或社会性的信念和追求,总之是跟属灵的事物无关的。

这种私欲有一个好斗的倾向,或说战斗性格,因为要从有限的资源中占据最多的份额,因为要坚持自己是唯一正确的,因为要将别人击倒而让自己成为得胜者;所以自然得有「零和游戏」的想法:你死我活,不可能创造双赢的局面。斗争是得胜的不二法门。持这种私欲心态的人只接纳一种和平,便是独霸天下后的和平。

「百体中」有两个可能的意思:第一是教会里的众肢体,第二是一个人的内心不同部分。若根据前者,「百体中战斗」是指教会里的人际冲突;若根据后者,是指个人内心的冲突交战。我们的圣经翻译者倾向接受后者的意思,所以译作百体中战斗的私欲。这也和应彼得的说法:「亲爱的弟兄阿……,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彼前2:11)

私欲跟基督信仰无法兼容。相信基督,私欲却未清的人,内心常常发生冲突,不同的价值观互相交战,性格的分裂是可以预期的。

 

思想:

我们的教会是否一个和平的群体?要是仍有改善的需要,那造成问题的原因在哪里?私欲的元素存在吗?具体地说,那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