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韦安博士

经文:约翰福音1:8

 

8他不是那光,而是要为那光作见证。

 

第八节再次强调见证者的身份: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这是每一个见证者所身处的一个矛盾的状况——明明自己不是那光,却要见证那光。对于见证者来说,耶稣基督的真光永远只是「那」(ἐκεῖνος)光。见证者从来都没有完完全全掌握那光。他也无法操控他,随自己的意思叫这光照耀别人。

 

圣经再一次强调:他仅仅是为光作见证。

 

这正是每一位见证者的困扰,也是教会的困扰。教会是见证基督的群体。教会生下来就面对这困扰。这困扰是无可避免的。教会在世上见证这真光照耀,自己的本质却仍然是黑暗的。教会的光明只是一个被照耀的过程,是上帝的特殊行动。教会不是光。「光明之子」不是一种静态身份。教会在「正常」的情况下,是软弱的。教会只能在祷告、牺牲、圣灵的引导下,才能真正成为「光明之子」。因此,教会不是那光——这是教会作见证时必需谨记的本相。唯有在这本相的情况下,教会才有可能被真光照耀,成为真光的见证。

 

假若教会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于这矛盾的情况,她就有祸了。唯有教会自己意识到这一点,意识到自己的软弱,意识到自己仅仅只是为光作见证,她就懂得祷告:我没有光,何来有见证呢?这无助、这呼求、这置诸死地而后生的见证,才是教会作为见证者的真正态度。这正是施洗约翰见证真光的态度。

 

思想:

你也不是那光。你身上幷没有任何光辉。这光辉是在神迹里发生的。当你愿意见证这光,幷且深切地发现自己的黑暗时,你才能在呼求里被这真光照耀,再照亮其他人,使人相信这光。这是基督徒见证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