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

哥林多前书6:12-20

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14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前两个段落(5:1-6:11)的教导都带出直接的命令,语气上亦比较强硬。保罗预计部分哥林多信徒也许会提出反驳,因此他先以一个假设的回应开始,透过假设性对话去总结这个段落的教导(6:12-20)。「凡事我都可行」(6:12,10:23)这句话应该是在哥林多信徒中流行的片语(同类的引用手法参下文七1、八1的讨论,参《和修》的引号),强调一种没有限制的自由。在教会中既然存在对自由误解,保罗也预计他们会反驳投诉,坚持在基督里有诉讼(6:1-8)与婚姻(5:1-8)的自由,有拥有自己身体的权利,有自由去做任何事(5:9-13, 6:9-11)。同样,第13a节的一句「食物是为肚腹…都废坏」也可能是出自哥林多信徒(参《新汉语》的引号与注解),反映当时有一种认为为身体只是灵魂的暂时居所的讲法,误以为做在身上的事不会有永恒的后果。

 

保罗用三点去回应哥林多信徒的错谬,指出(一)食物与肚腹的类比并不能引伸应用到淫乱的事上去,因为淫乱是关乎身体的罪,是外显的,有损基督的见证—信徒不可用为主作见证的身体去犯外显的罪(13);(二)基督复活后的显现并不是没有身体的显现,反映信徒复活也是包括身体的复活,因此身体并不是暂时的(14);(三)信徒与基督的关系非常亲密,一方面与基督结合(「联合」《和》16, 17,原文与同一字眼),成为一灵,另一方面是基督身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肢体」15a),其一言一行按理应完全按基督的心为标准,因此,与基督联合的生命与淫行绝对不能共存(17-18),信徒倒应在言行上荣耀神(20)。

 

思想: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他们是神用「重价买来的」(20),因此要以荣耀神为一言一行的基础。「重价买来」这片语一方面指出救赎的贵重,二来也暗示我们原本是罪的奴隶,是神将我们赎回来。要注意的是,被赎的生命不等于从活在主人管辖底下,转到没有限制的自由中生活。真正的意思是:由一个主人手下送到另一个主人手下,我们离罪的管辖,得以成为基督的仆人,因此应以生命去荣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