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家铿

哥林多前书10:23–11:1

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甚么话,26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27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甚么话。28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29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甚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30我若谢恩而吃,为甚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31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甚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32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111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经过3章的讨论,保罗在这个段落总结他对祭偶像之物一事的教导。他重提哥林多信徒的口号(「凡事都可行」23、另参6:12),再次回到关于信徒的自由的问题上,带出这段落的重点:信徒行事为人应按其他人的好处出发(23b)。一个成熟、有真知识的信徒,不会以自己的自由为理由,去做一些不能造就人、建立人的事。这正正回应段落开首的大原则:有人因所谓的知识而高抬「自己」,但只有爱心才可以造就「其他人」(八1b)。他接着以两个案例去进一步阐明这个道理(10:25-26, 27-30):指出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不应过分谨慎(「市场上所卖的」25);相反,若有可能影响身边的人(28,不论说话的是请客的人或是同场的信徒),则要以其他人的良心出发(27-30)。

 

最后,保罗提出几项原则性的教导,去总结这个讨论(10:31–11:1):(一)信徒行事为人应以荣耀神为最终的目标(31),以他人的好处出发,为要得着他们、建立他们,使他们在基督里能站稳(33);(二)要避免绊倒身边的人-无论是信主的或是未信主的人(32)-不要以自己的利益出发(33);(三)要效法保罗与基督的榜样,活出十架舍己的生命,为了其他人的缘故放弃自己的权利与自由(11:1)。

 

思想:

保罗劝哥林多信徒要「辨别他的话」(15《和修》或作「判断」《新汉语》,另参1113),意思是鼓励他们要在吃偶像之物与祭偶像的事上,自己作合理的判断。保罗藉这3章的教导提醒他们,作判断并不只在于把持「知识」(813 78),就是只按一、两个论点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相反,真正的判断,是一个寻找的过程,当中要对问题有全面的理解,透过整体圣经的教导、使徒的传统去衡量。最重要的是在寻求答案的过程中,谨记以爱造就人的原则,而非只为证明自己有理。让我们也同样学习,以爱、以真理、靠圣灵的带领,一生走在寻找知识的旅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