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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剑丽博士

经文:但以理书3:19—30

 

19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窑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20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1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2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23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24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们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25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

26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上帝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27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28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29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讟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30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的信仰告白,大大觸怒了尼布甲尼撒。王愤而下令把窯燒熱,比平常更熱七倍。「七」是象徵的數字,意即把火窯燒至熱得不能再熱的程度,连抬他们的人都被洞口噴出的火焰燒死了。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被捆绑着扔進窑里。当时一般的窑设有通风口或添燃料的洞,大概尼布甲尼撒从洞口看见一個奇景,见有四个人自由在火中行走,第四人的相貌好像神明的兒子。(但3:25)经文没有明确指出这第四个「人」是谁,很可能是上帝所遣的使者。无论如何,施行拯救的是上帝,三人毫发无损则肯定是一个神迹。

 

「有哪一个神明能救你们脱离我的手呢?」(但3:15)答案已经出现。上帝要让尼布甲尼撒明白,掌管一切的到底是谁。不是强逼国民敬拜金像的巴比伦王(虽然上帝启示他就是那「金头」),而是耶和华,正如祂曾如此启示自己:「如今,看!我,惟有我是上帝;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击伤人,也医治人,没有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申32:39)耶和华曾经把祂的百姓从埃及地拯救出来,这是以色列民的真实经历。(参申4:20)在这个神迹面前,不仅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亚撒利雅亲自经历耶和华是大能的拯救者,连尼布甲尼撒,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和所有控告者,都一同见证上帝奇妙的作为。

 

事件从一个谕旨开始,以另一个谕旨结束。最初的谕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5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但3:4—5)最后被这个谕令所取代:「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讟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施行拯救。」(但3:29)原来仇敌对三人的指控:「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3:12) 最后竟转化成王的赞誉:「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

」(但3:28)。回应自己最初的反问,尼布甲尼撒不得不承认没有别神能如此施行拯救。他不仅承认耶和华是至高的神,下令全国都要尊崇祂,他也认同三人坚守自己的信仰是正确的,顺从这样的一位神,比顺从人更应当。(参徒5:29)

 

思想:第2章的异梦,揭示出人间政权每况愈下的走向。若是如此,上帝的子民当怎样自处?在第3章,作者即以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的见证,提醒上帝的子民在受压迫苦害的境况下当如何生活。三人未有豁免火窯的苦難,却经历上帝的同在(参賽43:2),得蒙拯救,最后還獲得尼布甲尼撒的提拔和獎賞。然而重点不在「高升」(但3:30),却在于三人至死忠心。他们尊崇上帝的大能,也俯伏在祂的主权下;他们已作好或要付上最沉重代价的准备:即或不然,仍相信上帝在掌权,至死高举主的名。弟兄姊妹,你是否打从心里相信,在人生的境遇中,或顺或逆,上帝都在?有时我们不一定如愿可即时脱离患难困厄,然而,在不同的景况中,你可曾表现出忠心、信心和勇气,教别人震憾,以致把荣耀都归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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