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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传福音(二)—周广亮牧师
校务处 发表于 2020年06月5日 星期五 16:29
 

这题目的6个字,来自一节经文:“在那里传福音。”(徒14:7)。上星期提到我个人一点点经历、看法和提醒,今次我们谈谈本段经文说了什么?[1]

一、同样的事,连续发生(徒141

徒14:1上传统的翻译是“二人在以哥念同进犹太人的会堂”,但是《和修版》有重要的线索:“同样的事也发生在以哥念。”英文圣经NET和NLT,以及《新汉语译本》的注脚等,都是如此翻译,这跟我的信息主题有关。

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城所发生的事,也同样发生在以哥念。保罗和巴拿巴两位宣教士的第一次宣教,最成功的城市就是这里。路加把讲道的内容很清楚地报导(徒13:16–41),会堂的人听了以后产生很大的反响:“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神的道。”(徒13:44)然而,因犹太人嫉妒和逼迫,保罗和巴拿巴就转向外邦人,结果“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徒13:49)犹太人就“挑唆”人迫害宣教士,把他们赶出境外(徒13:50–52)。所以,“同样的事”是指很多人信主,却又有逼迫而言(徒1412)。

二、宣教事奉,圣灵作为(徒143

保罗和巴拿巴的目标,是证明神恩惠的道。在过程中,他们放胆讲道和行神迹奇事,但一切都是主所做的:“倚靠主放胆讲道,主藉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这是当初彼得和教会祷告的内容,现在得以应验(徒42930)。相隔12年啊!所以,起初的祷告,日后不断蒙垂听和应验。 

三、难度越大,见证越大(徒1467

可以说,困难一尺,见证一丈。但是见证是在困难中继续坚持之后才产生的。“继续”是关键词。这就是本小段结束的美妙:“在那里传福音”或“在那里继续传福音”(徒14:7;《和修版》及NIV)。在安提阿宣教经历了困难—“将他们赶出境外”(徒13:50),在以哥念也是如此—“要凌辱使徒,用石头打他们”(徒14:5)。使徒逃跑以后,没有放假休息或退缩放弃,而是“在那里(继续)传福音”。那么,路司得就没有困难吗?保罗差一点被打死(徒14:19)。躲过之前的石头,逃到路司得又挨石头!这中间是“在那里(继续)传福音”。

在这几个城市的布道,保罗总结了一个经验:“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艰难”的定义,是指必须面对对于你来说不应该也不可能发生的痛苦。能够面对艰难而克胜,就是见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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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传福音(一)〉

注释:

[1] 根据布鲁斯(F. F. Bruce)的说法,保罗是在公元33年归主,45–46年加入安提阿教会并和巴拿巴一起事奉,47–48年第一次宣教旅行,去了塞浦路斯和中亚(南加拉太)。